[受理范围]

“领导信箱”受理关于我市农业农村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受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受理党政部门职责范围内涉及公共服务的咨询、建议、投诉事项。不受理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不受理已经通过信访渠道求诉解决的事项;不受理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详尽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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