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泰山种·放心种”品牌形象标识使用和管理,聚焦种业资源优势,发挥品牌集聚效能,规范泰安市种业生产、加工、经营秩序,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体系,增强种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持续推动种业全产业链提档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助力种业振兴,我局研究起草了《“泰山种·放心种”品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现就《“泰山种·放心种”品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4年11月10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泰安市泰山大街333号(泰安传媒大厦)泰安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种子产业科收,联系电话:0538-8220665(邮编271000)。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ncj8220665@ta.shandong.cn。
泰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5日
为推进“泰山种·放心种”品牌形象标识使用和管理,聚焦种业资源优势,发挥品牌集聚效能,规范泰安市种业生产、加工、经营秩序,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体系,增强种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持续推动种业全产业链提档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助力种业振兴,我局研究起草了《“泰山种·放心种”品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现就《“泰山种·放心种”品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一、文件出台依据
为推进“泰山种·放心种”品牌形象标识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山东省种子条例》、《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局研究起草了《“泰山种·放心种”品牌管理办法(试行)》。
二、文件出台背景及意义
“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的根本。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下决心把民族种业搞上去”的重要指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种业发展,相继印发《泰安市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泰安市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创新发展实施意见》等相关政策文件,提出“创新驱动、提质增效、质量兴农、品牌强农”发展思路,聚焦种业资源优势,提升品牌集聚效应,深入推进种业振兴行动,打造泰安种业的新名片、新亮点,特提出培育“泰山种·放心种”种业品牌战略。
《“泰山种·放心种”品牌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市种业基础优势,规范泰安市农作物种子生产、加工、经营秩序,保护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以新质生产力助推种业高质量发展,推进种业规模化、链条化、产业化和品牌化发展步伐,提升种业市场综合竞争力,为用种安全、粮食安全提供坚实保障,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重要落实措施
泰安市农业农村局对“泰山种·放心种”品牌的推广、使用和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对申请主体资格进行审核。品牌运营主体对“泰山种·放心种”品牌进行运营管理,负责制定、实施“泰山种·放心种”品牌的推广方案,指导和管理各授权单位进行产品的规划与宣传。形成政府统一领导、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品牌运营主体运营管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同参与的品牌管理机制。
四、主要内容说明
《“泰山种·放心种”品牌管理办法(试行)》全文共七章26条。第一章,总则:简要阐述了《办法》制定的依据、背景,明确了“泰山种·放心种”品牌的范畴、归属。第二章,组织管理。明确了“泰山种·放心种”品牌申请自愿,使用无偿、动态管理总体机制。第三章和第五章,申请条件和权利义务。明确了申请使用“泰好吃”品牌需具备的4种条件和不能申请“泰好吃”品牌使用的5种情况,明确了“泰好吃”品牌标识使用人享有的4项权利和承担的6项义务。第四章,使用程序。明确了申报使用“泰山种·放心种”品牌企业申请、县级初审、市级审核的使用程序。第六章和第七章,品牌标识管理与保护、附件。明确了“泰山种·放心种”品牌标识的使用年限和8种违反“泰山种·放心种”品牌使用行为的处理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