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泰山种·放心种”品牌形象标识使用和管理,聚焦种业资源优势,发挥品牌集聚效能,规范泰安市种业生产、加工、经营秩序,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体系,增强种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持续推动种业全产业链提档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助力种业振兴,我局研究起草了《“泰山种·放心种”品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现就《“泰山种·放心种”品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4年11月10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泰安市泰山大街333号(泰安传媒大厦)泰安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种子产业科收,联系电话:0538-8220665(邮编271000)。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ncj8220665@ta.shandong.cn。
泰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5日
为推进“泰山种·放心种”品牌形象标识使用和管理,聚焦种业资源优势,发挥品牌集聚效能,规范泰安市种业生产、加工、经营秩序,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体系,增强种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持续推动种业全产业链提档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助力种业振兴,我局研究起草了《“泰山种·放心种”品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现就《“泰山种·放心种”品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下决心把民族种业搞上去”的重要指示,聚焦种业资源优势,提升品牌集聚效应,深入推进种业振兴行动,打造泰安种业的新名片、新亮点,特提出培育“泰山种·放心种”种业品牌战略。《“泰山种·放心种”品牌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市种业基础优势,规范泰安市农作物种子生产、加工、经营秩序,保护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以新质生产力助推种业高质量发展,推进种业规模化、链条化、产业化和品牌化发展步伐,为用种安全、粮食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二、出台依据
为推进“泰山种·放心种”品牌形象标识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山东省种子条例》、《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了《“泰山种·放心种”品牌管理办法(试行)》。
三、主要内容及说明
《“泰山种·放心种”品牌管理办法(试行)》共分七章26条,包括总则、组织管理、申请条件、使用程序、权利与义务、品牌标识管理与保护、附则。
(一)使用范畴:一类是本市科研单位、种业企业自主研发选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作物品种;另一类是授权在我市区域内生产、加工、经营,具有一定市场占有率、知名度,种子质量和生产技术规范达到国家要求的农作物品种。
(二)申报流程:“泰山种·放心种”品牌坚持“自愿申请、无偿使用、动态管理总体机制和公开、公正、公平管理”的原则。
(三)申请条件:
(四)权利与义务:
(五)使用要求:
“泰山种·放心种”品牌标识使用主体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广告宣传、产品包装;“泰山种·放心种”品牌标识授权使用有效期为3年,到期想要继续使用,需在期满前六个月内重新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