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515Y/2024-0008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农业农村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解读
【部门文件解读】关于《泰安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2024-08-23 泰安市农业农村局 经管站 浏览量:

一、制定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畅通城乡要素流动的战略部署,农业农村部等11部门于2023年4月印发《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全面开展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创建工作。同年11月,山东省被确定为整省试点。今年4月,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具体要求。为推进我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建设,提升流转交易工作水平,经商市发展和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中国人民银行泰安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泰安监管分局同意,制定了《泰安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二、制定的主要思路

为深化农村改革,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培育和发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流转交易行为,保护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办法》。

三、框架和重点内容

本《办法》分为6个章节共30条。

第一章 总则。共7条,主要介绍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原则,交易中心的流转交易和服务范围等。

第二章 交易机构。共3条,主要介绍了交易中心的主要职责等。

第三章 流转交易方式和程序。共11条,主要介绍了转让方申请转让产权及受让方申请受让产权应当提交的材料等。

第四章 交易行为规范。共5条,主要介绍了交易中心确认后中止、终止交易的情形等。

第五章 监管和争议处理。共2条,主要介绍了监管部门及发生纠纷时的处理办法等。

第六章 附则。共2条,主要介绍了本《办法》由泰安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四、显著特点

本《办法》具有符合泰安实际、针对性强、易于实施等特点。

五、推动落实的主要措施

1、加强政策组织实施。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做好本《办法》具体实施,定期会商市发展与改革委、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及时研判产权交易工作落实情况,确保政策实效。

2、推广有效经验做法。紧跟政策走向,认真吸收借鉴好的经验做法,积极挖掘创新做法、特色亮点等,对行之有效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以适当形式予以固化,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以点带面、举一反三。

3、强化政策跟踪指导。针对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精准施策、靶向治疗,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和工作举措。加强评估结果运用,根据实际情况对政策作出延续、优化、调整或废止。


解读人:泰安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安丽

联系人:农村经济管理站    岳茂锐

联系电话:8336799


【相关文件】泰农字[2024]36号泰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泰安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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