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泰安市农业农村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年)》的通知

2024-08-14 网站管理 浏览量: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各功能区管委会,东平县水产业发展中心,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市农业农村局研究制定了《泰安市农业农村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年)》,请认真贯彻落实。

泰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8日


泰安市农业农村系统安全生产

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泰安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 年)》和《山东省农业农村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年)》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进一步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八抓 20 条”创新措施以及我市“七个强化、30 项措施”,全市农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有关农业企业、生产经营主体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进一步压实,制度机制不断完善,物质装备得到改进,科技支撑更加有力,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明显提高,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提升。全市农业生产安全事故、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失踪)人数保持低位,力争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行动。积极组织参加省、市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推动不断深化安全生产理念。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加强渔业基层安全管理队伍和渔业生产经营主体安全教育培训,持续提高渔业生产经营主体履行主体责任、部门履行监管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抓好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培训,2024年组织新增农机事故处理员培训,2025年组织新增农机监理考试员、检验员培训班,增强基层农机安全监理力量,提升安全服务能力。

(二)强化法规标准体系措施落实。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部《渔业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渔业船员考试大纲》、省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措施》等文件要求,强化跟踪督导、统筹推进,实行定期调度、通报,进一步提升渔业从业人员重大事故隐患判断能力、隐患检查能力和渔业船员实际操作能力。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抓好重大事故隐患的防范治理,进一步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突出“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三)推动常态化自查自改安全风险隐患。指导督促船东、船长对照渔业船舶生产作业前安全检查项目,落实《山东省渔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认真组织开展安全自查并及时维修故障;渔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每季度带队至少组织1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检查;每年休禁渔期结束前,要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渔业船舶安全自查。推动农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常态化,以农机专业合作组织为重点,常规安全检查和重点时段集中检查相结合,特别紧盯“三夏”“三秋”等重要农时节点,组织开展农机安全检查,制定“两个清单”。督促指导农药生产经营企业常态化做好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

(四)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防范能力。指导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全面梳理本地区渔业安全险情,分析划定高危渔船群体和高发事故水域,依托船位动态监控等信息系统建立电子围栏,开展专项精准预警。加强渔船船载北斗、AIS 等重要设施在线状况24小时监测,紧盯“黑色四小时”和傍晚落日时分两个时段,组织开展渔船驾驶值班在岗抽查,提醒督促渔船强化值班瞭望。完善农业气象预警部门协作机制。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加大对农村公路、机耕道路等事故易发、多发路段的执法力度,重点查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无牌无证驾驶、违法载人、假牌套牌等违法行为。

(五)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措施落实。指导各地紧盯关键时点,组织开展专项排查整治,严查渔业船舶适航、渔业船员适任、农机安全技术状态、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实行对账销号、闭环管理,督促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对拒不整改或进展缓慢的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综合运用通报、警示、约谈、曝光等方式进行督促,确保整改到位。

(六)强化渔业安全基础条件建设。加快推进老旧渔业船舶更新改造。加快推广“插卡式 AIS”设施配备,提升渔业船舶防碰撞能力。鼓励渔业船舶配备硫化氢、氨气等有害气体检测设备,防范气体中毒事故发生。支持渔业船舶安装新型北斗等信息装备,提升安全保障水平。加强码头、防波堤等渔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渔港(码头)等级和抵御台风等自然灾害能力,完善渔港(码头)小目标雷达、视频监控等设施,强化渔业船舶进出港(码头)管理,积极探索依托人工智能技术强化碰撞风险自动研判预警。

(七)着力提升设施设备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巩固变型拖拉机清理整治成果。保持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拼装改装行为,特别是对只签订灭失证明未收回牌证的变型拖拉机进行“回头看”再排查,确保应清尽清。继续实施拖拉机运输机组“亮尾工程”,提升夜间行驶、作业安全性能,防范追尾事故。严格规范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开展送检下乡,推进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就地检验,提高检验率。持续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引导加快淘汰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加快废弃农村户用沼气池、沼气工程安全处置。

(八)不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加强渔业船员和农机驾驶员考试监管队伍建设,规范考试流程,严把渔业船员和农机驾驶员“准入关”。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每年对培训机构“全覆盖”检查1次,完善渔业船员资格考试制度。针对渔业安全突出问题,强化渔业船员安全教育,2026年底前各单位要完成一轮全员培训。

(九)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规范。按照国家和省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制度设计,建立完善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核心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深入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体建设。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定级制度。推动、引导有关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严格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体系创建、评审、抽查、撤销全流程管控,推进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信息化建设。各行业大力选树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单位,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与分类分级监管有效结合,作为差异化监管执法的重要依据。

(十)进一步强化安全应急处置能力。指导各级农业农业农村、农机主管部门编修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不同层级的渔业船舶、农业机械等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提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处突能力以及船员、机手逃生和自救互救能力。探索各级农业农村安全应急中心建设,加强应急培训,配齐配足必需设施设备。引导编组作业渔业船舶之间强化实时联系,发现编组船舶失联或遇险及时施救。加强遇险渔业船舶信息部门实时共享,及时收集遇险船只和船上人员信息并组织搜救,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十一)紧盯关键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在开渔前后及“三夏”“三秋”等重要时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格执法标准,严厉查处“三无”船只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区域渔业安全联合执法,各县(市)区、功能区渔业主管部门要将本地停靠的所有渔业船舶纳入安全检查范围,建立问题渔船清单,抓好问题渔船安全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拖拉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行为的查处力度。涉嫌构成重大责任安全事故罪、危险作业罪等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探索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有奖举报制度,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奖励办法,强化安全生产社会监督。

(十二)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完善基层渔业船舶包保责任制度,明确包保人责任义务,督促包保人随时掌握包保船只有关情况。鼓励渔业保险机构参与渔业船舶安全管理工作。持续推进基层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夯实管理基础。全力配合农机监理信息化平台建设,着力实现农机监理信息化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化。

(十三)持续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充分利用短视频、明白纸、宣传画册等手段,发挥“报、网、端、微”等平台作用,深入推进农业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利用网络平台开展渔业、农机、农村沼气、农药使用等安全生产知识网上授课、网上培训,广泛征集视频、动漫、警句等安全知识宣传作品,并通过微信、抖音视频等渠道向群众推送,持续提升公众安全素养和应急能力。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以案释法引导农业从业人员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时刻遵纪守法。

(十四)选树典型强化示范引领。加强对“平安农机”示范单位的动态监管,加大对示范单位的宣传力度,发挥好典型引路作用。积极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和“平安农机”示范市、县、镇评审申报工作,强化示范引领,带动提升农业安全整体水平。

(十五)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深化年行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落实深化年”活动,紧盯26 项措施,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专委会主导、部门主管监管、属地主抓、企业主体“四主”责任,进一步激发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内生动力,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由被动接受向主动加强转变,凝聚守底线、促发展的安全合力。2024年3月底前,制修订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内部科室安全生产任务分工,同步抓好建章立制。2024年,督促指导规模以上和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建立实施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述职承诺制制度。2025年、2026年常态化推进,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十六)开展基层网格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提升行动。充分发挥基层网格“探头”“前哨”的治理效能,积极提升网格员工作能力,加大网格员安全生产培训力度,强化履职能力提升,用实际行动筑牢基层治理安全堡垒,做好基层治理文章。2024年上半年,各县市区制定出台《关于依托城乡网格进一步强化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下半年分批集中开展基层网格员安全生产业务培训,同步开展网络培训,进一步扩大培训覆盖面。

(十七)持续深化“五项整治”。着眼事故减量目标,深入开展违规电气焊和违规施工、有限空间作业、预防高处坠落和企业外包施工以及城乡结合部闲置厂房、农村闲置院落和废弃厂房、园区外租厂房“五项整治”,进一步突出重点、精准发力、靶向施策,抓深化、抓拓展、抓提升,巩固整治成效,强化成果转化。2024年继续开展集中整治,放大整治效应,同步抓好总结提升、建章立制,2025年、2026 年常态化推进,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农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组织领导,认真研究本地区农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与重点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经常性调度了解工作进度,抓好责任落实。

(二)加强安全投入。各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本地区农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积极争取将所需资金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督促相关农业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保障安全资金投入。探索财政支持鼓励发展渔业保险,提升风险保障水平。

(三)加强正向激励。市农业农村局将定期调度各地三年行动工作情况,梳理各地典型经验及做法,探索将有效经验转化为制度性成果。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通报表扬工作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的地区,以点带面推动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四)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农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农业从业人员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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