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41515Y/2024-0016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农业农村局 | 组配分类 | 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
一、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涉及农业行政违法事项
二、设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
三、承办机构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四、办理材料
1、填制《现场检查笔录》
2、填制行政处罚《当场处罚决定书》(一式三联)
3、填制《现场勘验检查笔录》
五、受理条件
根据群众举报、行政检查等线索发现的农业违法行为,以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名义进行执法
六、办理基本流程
普通程序:立案(两人以上)→取证→登记保存→鉴定→违法行为通知书→(重大案件)听证程序→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重大案件上报备案→结案报告
七、审批机构
泰安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与改革科
八、办理地点
当场办理
九、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90个工作日
十、联系电话
泰安市农业农村局:0538-8226069、8222231
十一、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权利: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权利
(二)救济途径: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申请进行听证、陈述申辩;向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提出行政复议;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十二、结果公开
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行政处罚结果
十三、投诉举报
(一)投诉举报的方式及途径:工作日举报、投诉电话: 0538-8226069
(二)投诉举报的受理条件及受理机构:对投诉举报调查核实后,如情况属实,我局予以受理
(三)反馈程序:投诉举报30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对情况属实的,做出受理决定,书面或电话告知投诉举报人,对查无实据的,做出不予受理决定,书面或电话告知投诉举报人
十四、咨询途径
咨询:泰安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与改革科
电话咨询:0538-8226069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岱宗大街120号
十五、监督和投诉渠道
(一)监督和投诉应由泰安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与改革科受理
(二)电话投诉:0538-8226069
十六、办公地址和时间
(一)办公地址:泰安市泰山区岱宗大街120号
(二)联系电话:0538-8226069
(三)办公时间:节假日外,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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