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515Y/2024-0016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农业农村局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泰安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2024-05-28 泰安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一、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涉及农业行政违法事项

二、设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

三、承办机构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四、办理材料

1、填制《现场检查笔录》

2、填制行政处罚《当场处罚决定书》(一式三联)

3、填制《现场勘验检查笔录》

五、受理条件

根据群众举报、行政检查等线索发现的农业违法行为,以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名义进行执法

六、办理基本流程

普通程序:立案(两人以上)→取证→登记保存→鉴定→违法行为通知书→(重大案件)听证程序→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重大案件上报备案→结案报告

七、审批机构

泰安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与改革科

八、办理地点

当场办理

九、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90个工作日

十、联系电话

泰安市农业农村局:0538-8226069、8222231

十一、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权利: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权利

(二)救济途径: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申请进行听证、陈述申辩;向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提出行政复议;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十二、结果公开

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行政处罚结果

十三、投诉举报

(一)投诉举报的方式及途径:工作日举报、投诉电话: 0538-8226069

(二)投诉举报的受理条件及受理机构:对投诉举报调查核实后,如情况属实,我局予以受理

(三)反馈程序:投诉举报30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对情况属实的,做出受理决定,书面或电话告知投诉举报人,对查无实据的,做出不予受理决定,书面或电话告知投诉举报人

十四、咨询途径

咨询:泰安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与改革科

电话咨询:0538-8226069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岱宗大街120号

十五、监督和投诉渠道

(一)监督和投诉应由泰安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与改革科受理

(二)电话投诉:0538-8226069

十六、办公地址和时间

(一)办公地址:泰安市泰山区岱宗大街120号

(二)联系电话:0538-8226069

(三)办公时间:节假日外,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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