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落实深化年”活动的通知

2024-03-29 泰安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各功能区管委会,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安委会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推动全市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底,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落实深化年”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市及《泰安市农业农村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年)》的总体安排,在持续抓好“五单、五化”的基础上,全面深化安全生产各方责任,进一步激发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内生动力,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由被动接受向主动加强转变,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主要措施

(一)深化市县部门安全生产主管监管责任落实

强化领导和工作力量。根据人员变化,及时调整优化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本部门1名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安全生产工作,明确或设立具体科室承担安全生产工作,配齐配强专职人员。2024年6月底前,结合部门“三定”职责,制修订部门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内部科室安全生产任务分工,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落实情况检查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考核。

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各行业领域责任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的同时,必须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切实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执法部门,要强化监管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其他相关单位在职责范围内履行安全生产工作支持、配合、保障等职责。要深化属地安全生产主抓责任,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

突出强化新业态监管。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依据省市职责界定文件要求,主动落实监管责任,市有关部门将于上半年、下半年分别组织1次对新业态、新领域的摸底排查,动态掌握底数和有关情况,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做到安全监管全覆盖、无漏洞,各有关责任单位提前做好准备。

加大行业执法检查力度。各行业领域责任单位及执法部门要建立本部门安全生产执法或检查计划,综合运用“四不两直”、异地执法等方式,深入推进精准执法检查。落实《泰安市安全生产暗访检查制度》(泰安发[2023]24 号),年内组织不少于4次暗访检查活动。针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年内开展不少于2次专项执法检查活动。进一步改进强化综合执法,对主管部门单位移交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执法部门要立即承办,原则上处置时间不超过 24 小时。对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顶格处罚,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引导企业自觉改进安全管理、落实防范措施。完善行刑衔接快速处置机制和追责问责协作机制,推动办理一批行刑衔接案件。

严格源头准入管理。严格企业和项目准入,从安全等方面严格企业和项目准入审查,严把立项、规划、设计等安全关口,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达不到安全标准的,一律不予立项、审批。

淘汰高危落后产能。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控制或减少高危险性的生产企业,稳步推进涉及危险工艺技术的替代改造。依法依规加快推进不符合安全标准和法规要求的化工企业退出。

推进基层网格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党建引领,积极推进“网格+安全生产”管理模式,依托基层网格群防群治力量,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引导基层网格员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培训,充分发挥网格员“巡查”“宣传”“报告”作用,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在基层末梢落细落实。

(二)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强化全员全过程参与。进一步推进全员全过程抓安全生产,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融合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持续抓好安全总监、危险作业报告、晨会、开工第一课、员工自主排查隐患报告奖励等制度措施落实,引导全员全过程参与安全生产。2024 年4月30日前,要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逐级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台账,健全完善“1+N”电子台账。同时,按照管理权限,对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责任清单内容进行检查抽查,重点检查清单全员覆盖、人员变更动态调整、履行适用等情况。

紧盯抓牢“关键少数”。紧盯企业主要责任人、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危险作业岗位人员责任清单,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在岗在位、盯守现场。积极推广宁阳县“关爱小屋”做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设关爱小屋,强化“三违”人员的再教育、再学习,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消除麻痹思想,强化企业员工情绪化管理,关注职工上岗前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做到“不安全、不上岗”。

落实述职承诺制度。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述职承诺制度,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年内组织2次述职承诺活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兑现承诺事项。未履行法定职责和承诺内容的,严格依法进行处罚或处理。

强化全员教育培训。将《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纳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内容。企业负责人要每周随机抽查岗位一线员工安全知识和业务能力。坚持“逢查必考”,各级安全监管执法检查时,必须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重点岗位人员进行随机测试,考岗位职责、企业主要安全风险等熟悉掌握程度。

推进企业安全绩效工资制度。积极鼓励各行业领域企业建立实行安全绩效工资制度,将安全生产纳入企业绩效考核体系,通过量化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制定相应奖惩制度,让每名职工工资收入都与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密切关联,通过经济杠杆进一步促进每名员工安全意识提升。

开展互查互学安全活动。发挥安责险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中介和行业联盟的桥梁作用,以高危行业企业为重点,组织企业互查除隐患,互学促进步,提升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市县有关部门开展行业互查互学全年不少于2次。

健全完善企业帮扶机制。组织开展高危企业专家驻厂、组团服务、送教上门等社会化服务。积极探索小微企业安全托管,提高社会化服务覆盖率,帮扶排查企业安全风险隐患,落实隐患整改闭环。

广泛开展标杆企业选树活动。深入挖掘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的典型经验做法,年内各县市区、功能区打造不少于2个标杆企业,抓好经验总结和推广,使广大企业学有榜样、行有标杆,自觉对标对表、向先进看齐,引领带动全市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实现整体提升。

三、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提高站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纳入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及一线员工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调动各方抓安全的积极性,凝聚守底线、促发展的安全合力。

(二)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功能区,市各行业领域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步骤,落实工作措施,确保活动扎实深入开展、不走过场。要将活动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等紧密结合,做到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相互促进。

(三)突出重点,强化督导。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企事业单位、高危、中小企业及实际控制人作为重点,加强督导检查。积极开展“五单五化”落实情况“回头看”活动。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大通报、约谈、警示的力度,指名道姓、不留情面,真正形成震慑作用。

(四)广泛宣传,加强监督。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报道“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落实深化年”活动内容,推动各级各部门单位和企业全面知晓、积极参与。大力宣传先进单位和典型做法,发挥引领作用,推动活动开展。对存在行动迟缓、消极应付的,重大事故隐患久拖不改等情形的企业要予以公开曝光,特别是对主体责任严重不落实的企业要纳入“黑名单”,对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从严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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