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水生动物 共建和谐家园—泰安市农业农村局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知识宣传

2024-11-21 泰安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地球绝大部分由水构成

而水生野生动物

更是维系地球生态的重要部分

水生野生动物是我们人类的朋友

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

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和义务

一、什么是水生野生动物?

水生野生动物顾名思义,为野外环境生长繁殖的水生动物,一般而言,具有以下特征:野外独立生存,即不依靠外部因素(如人类力量)存活,此外还具有种群及排他性。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所称的水生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二、三)和地方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

二、我国制定了哪些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是为了保护、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本法。经1988年11月8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修订通过,自1989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是为了加强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发展人工养殖,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渔业生产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的法律。1986年1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自1986年7月1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是1993年9月17日国务院批准,1993年10月5日农业部发布的一项关于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行政法规,其内容主要包括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水生野生动的管理及奖励与惩罚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1999年6月21日农业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999年6月24日发布,自1999年9月1日起施行。

三、如果违法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对水生野生动物违法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在相关自然保护区域、禁猎(渔)区、禁猎(渔)期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未取得特许猎捕证、未按照特许猎捕证规定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海洋执法部门或者有关保护区域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特许猎捕证,并处猎获物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未经批准、未取得或者未按照规定使用专用标识,或者未持有、未附有人工繁育许可证、批准文件的副本或者专用标识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违法所得,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人工繁育许可证、撤销批准文件、收回专用标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食品,或者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违法所得,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买卖、转让、租借有关证件、专用标识或者有关批准文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没收违法证件、专用标识、有关批准文件和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如何保护水生野生动物?

1.不要到濒危物种栖息地干扰水生野生动物正常生活。

2.发现搁浅、受伤的水生野生动物,请热心联系当地渔业渔政主管部门或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救护组织,及时救助水生野生动物。

3.捕捞、垂钩,需根据地方相关管理办法进行。

4.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

5.合法购买人工繁育的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标识可在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信息管理系统追湖(https//portalagricn)。

6.和身边的亲朋好友宣传水生野生动物及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知识。

7.节约用水。


8.合法放生。依据我国《外来人侵物种管理办法》,需经地方渔业主管部门批准才可以进行水生生物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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