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委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3-04-14 泰安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2022年6月22日至8月22日,泰安市委巡察二组对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进行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9月2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开展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

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3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4项意见建议。市农业农村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坚决把落实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承担起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按照“立行立改、标本兼治、举一反三、统筹推进”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坚决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扎实推进。

一是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党组书记对整改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各自分工,加强对分管单位的整改工作检查指导、督促推进;各责任单位切实发挥抓总作用,认真对照任务目标、措施时限,主动担责、积极配合,努力把各项整改工作往前赶、往实做,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是明确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大力倡树“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按照“底数清、情况明、方法对、措施实”的工作要求,对照问题、任务和责任清单,逐项认真研究解决对策,细化整改时间和整改目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号入座,深入查摆存在问题,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实施台账管理,逐项推进整改,落实一项销号一项,保证各项工作任务按照时序进度要求落实落细。加大跟踪督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对各有关单位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实时掌握整改工作的进度、质量和效果,坚决杜绝走过场、搞形式的现象。

三是强化成果运用、完善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既注重解决当前突出问题,消除“面”上的事,更注重成果转化落实,解决“根”上的事,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形成相互衔接、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成果。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薄弱环节、堵塞制度漏洞,理清思路、完善措施,确保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在全市“三农”领域落地见效。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国家战略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存在差距”方面

1.关于“推进黄河国家战略政治站位不高”问题

(1)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严格,学习不及时”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按照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中心组集中学习。10月11日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及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重要讲话精神;10月31日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11月25日理论中心组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论述摘编》以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沿黄25县(市、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同时坚持以知促行,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在郑州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两个单位均没有第一时间安排学习,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对《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等文件未安排学习”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国家战略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党支部的重点学习内容,统一作出安排部署,坚持自觉主动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笃信笃行学。搜集整理各级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出台政策文件,形成汇编材料发至局属各单位,作为学习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集中学习。市乡村振兴局重新修订单位管理规章制度,确定每周五为理论中心组学习时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政策决策部署,习近平同志治国理论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并长期坚持,提高个人认识,武装头脑,在思想源头上与党的各项工作保持一致。

(3)关于“宣传发动氛围不浓,干部职工学习研讨不广泛,对黄河国家战略领悟不够深刻,没有站在全局的高度认识和把握黄河国家战略的重大意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座谈会等形式,开展学习交流。9月下发主题党日活动补充通知,专题学习《习近平2019年在郑州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10月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11月以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推进会会议精神为主要内容,深入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全体党员干部对黄河国家战略的认识。二是积极宣传报道我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要求、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突出成效、特色亮点,累计编发8条信息。  

2.关于“围绕黄河国家战略统筹谋划不足”问题

(4)关于“担当精神不强,存在畏难发愁情绪。市农业农村局在落实黄河国家战略相关重点工作中,缺少敢于较真碰硬的勇气和钉钉子的精神;组织协调不够到位,内外协同不畅,上下联动不紧”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把严实作风贯穿工作始终,巩固拓展机关作风集中整顿活动成果,倡树“严真细实快”作风,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增强干事创业的责任心使命感,时刻保持锐意进取、敢闯敢试的精神状态,聚焦落实黄河国家战略的重点工作,做到突出重点抓落实、高质高效抓落实。

(5)关于“在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调度推动跟进不够有力,工作进展缓慢;合力不足,督促检查少”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强化督导调度,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各项重点任务已基本完成。目前,全市农村改厕共完成全部57万余户的现场信息录入及存在问题厕所的排查,发现的问题厕所已基本整改完成。新增632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已开工655个(超额开工23处),完工608 处。11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全部完成。完成新建和改造提升农村公路686公里,超计划26公里。

(6)关于“体制改革后,市农业农村局与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在畜牧兽医执法监管方面协作不够”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加强联动执法,按照《关于建立涉嫌农业行政违法行为查处衔接机制的通知》要求,11月份,执法支队畜牧大队执法人员与畜牧中心工作人员配合完成了省局下达的500批鲜鸡蛋快速检测抽样。12月份联合畜牧中心印发了《关于开展规范犬只防疫等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联合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8家饲料兽药企业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3.关于“推动黄河国家战略落地落实不够有力”问题

(7)关于“围绕落实黄河国家战略开展调查研究少,基层情况了解的不细不实,提出的贯彻落实措施针对性不强”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以认真落实黄河国家战略为切入点,起草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调研的通知,下发至市农业农村局属科室,各相关科室按照职能积极开展了调研,针对工作中的问题,进一步梳理针对性措施。市乡村振兴局结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要求,以认真落实黄河国家战略为切入点,按照县乡一级找线索、走村入户抓印证的思路,主动深入工作一线、深入脱贫群众,定期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题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精准帮扶措施,促进脱贫群众增收致富。

(8)关于“融入度不高,深入推进黄河国家战略缺乏创新精神,黄河国家战略与日常业务工作衔接不紧,仍延续以往工作安排”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深入学习黄河国家战略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转变工作思路,重点推进农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把落实黄河国家战略同日常推进农业农村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市乡村振兴局把落实黄河国家战略同深入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创新方式方法,一体推进落实,以工作推动黄河国家战略落地生效。

(二)“立足核心职能,聚焦落实黄河国家战略重点任务不够到位”方面

4.关于“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存在弱项”问题

(9)关于“推进节水控水进展不快。对农业灌排体系建设督导不够,全市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面积48.77万亩,仅占现有耕地面积的9%”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入推进“减垄增地”。建立“减垄增地”“四级指挥田”,其中11位市级领导包保建设9.5万亩,11位县市区、功能区党政正职包保建设10.2万亩,共落实5个县市区、2个功能区50个乡镇,1022个主体,目前已完成“减垄增地”31.32万亩。二是积极争取省、市财政资金,加大节水控水资金投入,完善节水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绿色高质高效项目5个,资金2250万元。三是在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中,积极推进节水灌溉措施,2022年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19.2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任务9万亩,经前期规划,落实高效节水灌溉措施面积(管灌)达到17.16万亩,其中喷管0.44万亩,超额落实省定的节水任务。

(10)关于“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成效不明显”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会同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生态环境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泰安市农用薄膜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部门职责,为全市农膜回收和污染治理提供了根本遵循。二是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按照1万-5万亩集中覆膜作物建立1处农膜回收站点的要求,因地制宜布设点位,目前,我市现已建立回收站点37个。三是开展农膜回收专项行动。抓住春秋有利时机,组织开展农膜专项行动,鼓励机械回收、人工捡拾多措并举,努力做到应捡尽捡、应收尽收。目前全市地膜回收率82.9%。四是充分发挥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截至目前开展试验示范25处,完成施肥调查697户,培训新型经营主体及示范户620余人次,印制了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手册发放,组织大型观摩活动2次,各县(市、区)共组织专家召开主要农作物配方研讨会6次,研讨施肥大配方20个,向社会公布肥料配方多个,开展农企对接,引导肥料企业按方生产配方肥,完成三新技术示范6.75万亩, 2022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超过90%。五是做好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与技术指导。争取中央重大病虫防控资金100万元用于玉米病虫害防控,各级植保工作人员深入田间地头进行技术指导和宣传。围绕东平湖等水域减量行动,东平县今年共开展科学使用农药技术培训班2期,发布病虫情报15期,技术意见2次,电视采访3次,通过培训宣传提高农民科学用药意识降低限制农药使用量。

(11)关于“配方施肥布局不合理,高新区等3个功能区未设置监测点,地膜回收点分布不均衡,全市37个回收点中未覆盖东平县和高新区”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农膜回收站点完善农膜回收利用体系的通知》,对地膜回收站点分布、点位数量和相关要求进行了明确,力求达到站点分布均衡、全覆盖,全市3个功能区布设65个土壤取样监测点,已完成取土工作。

5.关于“推进农产品稳产保供存在短板”问题

(12)关于“对粮食安全生产重视不够,盯靠不牢,提高农户种粮积极性上缺乏有效措施”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积极与省、市国调队协调沟通今年粮食完成情况,努力争取稳定度考核好成绩。今年共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3.24亿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0.89亿元,救灾资金0.54亿元,小麦、玉米保险面积408.2万亩。制定下发《2022年全市小麦冬前管理技术指导意见》,开展小麦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建成项目攻关区5个500亩、示范区5个5万亩、辐射带动项目区5个40万亩。

(13)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跟进力度小,监管薄弱。截至2022年6月,全市仍有4.95万亩耕地存在‘非粮化’”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各县市区进行“非粮化”图斑督导,印发《关于做好“非粮化”“撂荒地”疑似问题核查工作的通知》。截至目前,已完成核查举证耕地“非粮化”疑似问题图班167个和2022年三季度耕地不合理流出问题图班604个,督导县市区及时进行了整改。

(14)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把关不严,灌排系统等配套设施管护不到位,新泰市翟镇在禁止立项的地块上建设高标准农田”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拉网式排查整改工作。经排查,有4个项目部分设施存在老化、损坏等现象。针对排查的问题项目,形成问题清单,录入到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中,并逐个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截至2022年11月,指导4个项目涉及的乡镇政府联合村集体筹资维修维护相关工程,修复维修桥护栏1处、道路30米、农涵3座、出水口套管3个,问题全部整改完成。新泰市农业农村部门高度重视翟镇项目问题,9月30前已整改完成,对项目区内的树木已全部清理完成,并进行了复垦耕种。

6.关于“‘三农’发展潜力不足”问题

(15)关于“对产业链发展形势研判不透,食品产业链条短,三产融合度不高,推进措施不够有力。泰山板栗等农副产品多以初加工为主”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优化产业链条。发挥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建设一批区域化、标准化、专用化、规模化的原料供应基地。重点推动东平现代食品产业园、新泰众客食品产业园等六大产业园区。实施冷链补短板行动,高标准建设食品冷链物流中心,配套建设一批冷链物流配送基地。同时,重点推动食品机械、包装印刷等产业发展,提升配套服务能力。二是加大扶持力度。制定《加快推进现代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中央厨房(预制菜)产业发展八条措施》和《“兴农政策联结贷”实施方案》等靶向政策,开展金融惠企行动,拉出17家企业信贷项目清单,组织省农担泰安中心、农商行、农发行、泰安银行等金融机构与相关企业,召开银企精准对接会,协调贷款2.1亿元,满足企业需求,全力保障企业经营。三是强化品牌培育,聘请专业公司营销策划,委托专业公司管理营销,打造农业产业品牌和“泰好吃 放心吃”区域品牌。同时,与市文旅集团深度合作,推广网络直销、直播带货等新型营销方式。

(16)关于“培育龙头企业不够有力,整体实力不强,2020年全省共有省级重点龙头企业814家,我市仅有49家,占比6%”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推动产业集群集聚发展,开展“龙头企业+腰部企业+中小企业”梯次培育,通过结对帮扶、产业链合作,着力培育一批大而强的龙头企业和腰部企业,带动发展一批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推动产业集聚融合,增强产业支撑能力。1—10月份,全市233家规上农产品加工业企业实现营收403.9亿元,增长4.1%。其中现代食品产业链119家纳统企业实现营收260.7亿元,同比增长8.6%,实现利润13.3亿元,同比增长76.0%。新培育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家、省“瞪羚”企业1家。全市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分别达到5家、56家、557家。完善“小升规”后备企业名单,对全市生产经营良好的规下企业进行全面摸排,优选38家“小升规”后备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培训指导企业升规纳统,新增纳统企业17家。  

(17)关于“品牌打造力度不强,辐射带动能力弱。泰山茶80%销量在我市境内,推广面积小”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加强宣传推介,我市有1个区域公用品牌、7个企业产品品牌入选山东省第七批知名农产品品牌,品牌数量居全省第二名;评选出2个市级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3个企业产品品牌;肥城桃入选农业农村部2022年农业精品品牌培育名单(全国75个,山东8个);泰山板栗入选2022年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山东10个)。截至目前,全市市级以上知名农产品品牌146个,其中国家级3个,省级46个,市级97个,品牌集聚和拉动效益日益显现。组织泰山茶和其他农产品品牌参加山东省第五届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和第十九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正在筹备在北京举办的泰安市区域共用品牌发布会,届时会组织茶企和其他农产品品牌企业参加,加大泰山茶在北方地区的销售,增强我市农产品品牌和北茶泰山的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认真抓好“泰山茶”区域公用品牌日常管理。委托泰山茶叶协会及时做好“泰山茶”网站“泰山茶”微信公众号管理、维护,建立健全“泰山茶”质量追溯系统,做好追溯系统日常管理及维护。                  

(18)关于“对农民合作社扶持、指导不足,多数合作社发展处于自发状态,扩大经营规模潜力不大,全市11664家合作社中省级以上示范社209家,比例不足1.8%”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入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2022年认定176家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和用水示范组织,成功创建省级示范社66家。二是深化社企对接。加强与邮政、邮储银行的合作,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农产品销售、冷藏、物流等需求,整合邮政金融、寄递、电商等优势,积极创新服务模式,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起草印发了《关于深化农邮储三方合作开展惠农服务》文件,持续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服务支持,助力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济实力。

7.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畅”问题

(19)关于“主动作为意识不强,市乡村振兴局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思考不足、谋划不多,存在等靠思想”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印发了《关于做好扶贫项目及衔接资金项目管理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关于对帮扶项目2022年资产收益进行新一轮分配的通知》《关于调整充实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的通知》等,紧盯工作重要时间节点,提前安排部署相关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严格执行月调度、月调研、季通报制度,对符合条件测监测帮扶对象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20)关于“扶贫项目筛选审核把关不够严格,资金使用不规范,存在安全风险”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联合市财政局等部门分别制定下发了《泰安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和《关于做好2022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对资金使用管理进一步进行了规范,同时对各县市区加强督导调度工作,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年底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下发《关于调整充实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的通知》,强化项目储备管理及评审论证,提升项目实施精准度。已完成2023年度项目入库指南发布工作。

(21)关于“2019—2022年实施债权类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705万元到期未收回”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成立专项督导组,对涉及项目逐一现场督导,逐一研究,指导东平县及相关乡镇制定具体措施,有序收回资金。已完成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债权类项目排查工作,并形成工作台账。涉及东平县斑鸠店镇金泰恒盛项目1000万,已与企业商定,分批次交回;彭集街道环球物流项目705万元,已与企业商定,分两次交回。市乡村振兴局已下发通知,扶贫领域今后不再实施债券类项目。

(22)关于“帮扶责任有所弱化,入户走访频率减少,对新排查出的监测帮扶对象缺少实效性措施”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印发《2022年度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进一步排查识别符合条件的监测帮扶对象,同时认真查摆全市帮扶责任落实存在问题,督促抓好整改提升。开展“四问四查一监测”活动“回头看”,强化帮扶责任,增加走访频次,切实从制度层面解决缺少实效性帮扶措施的问题。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推进国家黄河战略过程中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8.关于“监管责任落实不严格”问题

(23)关于“‘三资’监管存在盲区,摸底不细不实,缺乏系统研究,管理不规范,信访问题多发,2022年省农业农村厅转我市有关‘三资’管理信访问题37件”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问题整治,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对涉及“三资”信访问题,逐一调查核实,并向当事反馈。建立农村集体“三资”提级监督管理平台,实现了市县监督、乡镇录入、村级查询功能,82 个乡镇已开通线上APP公开,村民通过手机就能实时查询本村集体财务公开和资产资源管理情况。截至10月底,全市共清理不合规合同4386份,补签(或依法废止)经济合同235份,收回被侵占的土地资源11989亩,收回被侵占的固定资产198处,清收资源、资产租赁发包费1354万元,收回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集体资金(含上级拨付村集体的资金)282万元。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线索)18个,批评教育提醒干部 81人。

(24)关于“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薄弱,实地督导较少,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对县市区项目资金监管乏力,截至2022年6月,2021年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支付率为30.7%”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及时调度各行业领域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情况,并形成工作台账,现已督导13次。制定出台了《泰安市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实施管理办法》,采取一月一调度,2021年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支付率为44.97%。

9.关于“廉洁风险防控有漏洞”问题

(25)关于“内控机制不完善,廉洁风险教育抓得不紧,教育方式单一,对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少”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11月8日,全体干部职工按要求梳理上报个人岗位职责,针对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制定相应防控措施。二是紧抓廉政教育。及时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9月各党支部组织观看《廉政教育系列参考片》;11月17日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了《失守的青春-年轻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筑牢纪律规矩意识;12月8日集中观看宪法宣传片,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党员干部法律意识。三是推动谈心谈话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充分运用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进行深入谈话交流;12月12日在局领导班子成员与各科室(站)负责同志之间、科室(站)负责同志与科室(站)工作人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26)关于“重大工程、关键岗位监督薄弱”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强化关键岗位党员干部廉政监督。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的通知》,针对关键岗位干部开展风险排查,建立健全干部廉政情况活页夹报送常态机制;及时开展廉政教育,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通报中央、省、市纪委违纪违法警示案例,提高廉洁风险防控意识;开展廉政谈话,党组成员带头,与分管科室负责同志进行深入谈话交流,听取工作汇报,切实提高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有关制度规定,大额资金支出一律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支出由经办人、科室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财务负责人、分管财务领导、局长共同签字后报销。

(27)关于“解决环境问题不及时,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覆盖面不全,对农村垃圾乱堆乱倒、清运不及时缺乏引导和监督”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接续村庄清洁行动“百日攻坚”,在冬闲季节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秋冬战役”,开展清理农村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的“三清”工作,有效改善农村垃圾乱堆乱倒、清运不及时的现象。加强对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暗访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针对反馈的生活垃圾清运不及时、乱写乱画、残垣断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改厕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不断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农村生活垃圾“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工作体系进一步巩固,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村庄覆盖率保持100%。开展爱国卫生创新提升年活动,全市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比列达到100%。完成新建和改造提升农村公路686公里,超计划26公里。完成村庄绿化716个,栽植各类苗木166.7万株,村庄绿化美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28)关于“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手段匮乏,监测等工作尚未全覆盖,蔬菜种植中仍存在使用违禁农药问题,今年抽检的30个散户样品中有2个不合格”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手段。争取省级资金329万元,为乡镇配备胶体金农残速测仪。目前资金已经拨付到县级财政,市级招标公告已发,12月13日完成招标,合同签订后尽快供货。二是增加监测覆盖面。10月9-10日开展了省级第三次蔬菜农残风险抽检,抽检样品100个,涉及6个县市区,其中散户占比达到30%,全部合格;11月10-11日省第四次监督抽检样品80个,涉及到10个散户,经检测全部合格;12月12—13日开展了省第四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第二次重点时段监督抽检,共抽取样品175个,正在检测中。

(29)关于“市乡村振兴局引领群众增收致富效果不明显,脱贫项目进展慢,收益率低,2020年东平湖旅游船只购置项目收益率不足4.1%”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开展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回头看”工作,完成项目运营现状摸排和2022年度帮扶项目资产收益分配。对2022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进展一周一调度,目前,202个项目中,已完工149个。已下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指导县市区(功能区)通过多种途径带动群众增收。2020年东平湖旅游船只购置项目已与经营主体商定,待旅游业务好转后,进一步提高收益;设置部分岗位,优先使用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困难群众务工,增加务工收入和社会效益。

(30)关于“对2020年市审计发现的高标准农田未用于粮食生产问题,整改不到位,未能举一反三,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没有从机制上堵塞漏洞,本次巡察仍发现类似问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摸清底数。2022年8月对全市2019—2021年项目区内“非粮化”图斑进行了摸底和现场举证核实。二是清理整改。市审计组反馈新泰市、宁阳县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未用于粮食生产面积3588亩、1388亩,截至目前,新泰市已全部整改完成、宁阳县整改249.3亩。三是积极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开展“非粮化”专项整治。市、县农业农村部门成立了耕地保护工作督导组,对项目区粮食种植任务情况进行全面督导。

(四)市委巡察组移交的立行立改问题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8月2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移交了有关立行立改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分管领导第一时间召开了专题会议,会后农田科组织人员对新泰市有关项目开展现场督查,下发了整改通知,督促新泰市农业农村局开展问题整改。截至9月底,已全部整改完成。

巡察期间,巡察组受理来信、来电、来访1次,反映其他干部问题线索2件,经了解,上述问题均不具体涉及市农业农村局党员干部,市委巡察组按程序移交有关纪检监察机构办理。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目前整改取得的还只是阶段性成果,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深化和巩固整改工作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全市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

二是深化后续整改。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坚决把后续整改工作抓牢抓实,坚持整改机构不撤、班子不散、力度不减,坚决杜绝“船到岸、车到站”的思想和“过关收场、完事大吉”的心理。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正在进行的整改任务,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时限和要求推进整改,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对整改中新发现的情况和问题,立行立改,合并整改,坚决防止反弹反复和边改边犯,持续巩固和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三是巩固整改成果。注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成果,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预防与惩戒相结合,边整改、边总结、边提高,扎起制度藩篱,确保问题整改制度化、长效化,从制度层面杜绝类似问题发生。认真查找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强化日常监督和制度制约,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加强对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坚决守住各条红线底线。大力倡树“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把行之有效的做法固化为制度规范,长期坚持并严格执行,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取得更大进展、更好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38-8222286;电子邮箱:ncj8222286@ta.shandong.cn 。

中共泰安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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