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标任务
按照“因地制宜、科学规划、以点带面、稳妥推进”的工作思路,分区域、分步骤实施。2022年全市新增“减垄增地”30万亩目标任务,到2025年推广面积达到120万亩以上,增加粮食有效种植面积12万亩,实现节水30%以上,节肥20%以上,切实增加粮食有效种植面积,实现稳粮增产。
二、工作重点
(一)加快土地规模化种植,打牢“减垄增地”基础。各县(市、区)、功能区要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土地租赁、土地入股、托管服务等形式,稳步推进种粮农户土地流转,推动粮田向种粮大户、粮食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集中,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对规模化种植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采取政府扶持和种粮大户出资相结合的投入机制,优先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充分发挥农民专业组织的作用,推动水肥一体化技术的规模化和标准化,扎实推进“减垄增地”工作开展。
(二)突出示范引领,稳妥推进“减垄增地”。各县(市、区)、功能区要学习借鉴肥城市、岱岳区的经验模式,大力推广“减垄增地”“无垄种植”模式。要在粮食生产基础较好、集约化经营程度高、社会化服务体系相对完善的乡镇,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建设一批不同模式水肥一体化示范基地,打造成方连片面积3000亩以上不等规模的示范区。要强化示范展示,组织现场观摩,向基层技术人员和种粮大户宣传“减垄增地”技术效果,普及水肥一体化技术知识,在整村、整乡镇或更大区域集中连片推进“减垄增地”。
(三)加强项目整合,着力开展“减垄增地”。将“减垄增地”与设施节水相结合,整合项目资金,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统筹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与节水灌溉,成方连片推进“减垄增地”。要把“减垄增地”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粮食高质高效创建区的建设重点,集中资金,全力推进,达到建设区域全覆盖。节水灌溉重点开展水肥一体化建设,完善配套先进技术装备,推广水肥一体化微喷带、立杆式喷灌、移动式喷灌机等节水设备。在实施节水地块指导种粮大户去掉田垄,推行“减垄增地”。要强化设施运行管护,健全管护机制,压实管护责任,确保工程设施长期发挥效益。
(四)强化技术支撑,推广“减垄增地”种植技术。完善以各级农技推广机构为主,涉农企业、合作组织等共同参与的农技推广体系。建立专家技术指导组,开展技术攻关,研究制定集成推广小麦“减垄增地”种植技术模式,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努力提高增产效果。引导企业创新完善“减垄增地”农机设备,为农户提供灌溉设备、技术咨询等服务。突出数字赋能,发展数字农业,结合“减垄增地”模式,安装智能设备,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建设集先进灌溉、智能操作、数据采集、数字分析于一体的新型农业产业基地。“减垄增地”核心示范区要建立一处数字农业采集终端,实时监测土壤湿度、病虫害、气温等情况,达到精准灌溉、病虫防治。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统筹抓好“减垄增地”工作。设立书记、市长、市委常委和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指挥田。各县(市、区)、功能区要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强化技术指导,抓好核心示范区建设,将“减垄增地”落实到乡镇、村和地块,形成市县镇村四级书记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二)加大资金支持。通过政策倾斜、财政补贴、信贷支持等方式,确保建设资金需求支持“减垄增地”。市、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推进“减垄增地”,以县级投入为主,市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市、县级财政分别按照每亩100元进行奖补。整合中央、省、市普惠金融政策,与农担公司联合推出喷灌节水设备购置惠农贷产品,为实施主体提供优惠贷款,享受政府惠农贷补贴。建立政府支持引导、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实施主体土地流转、购买农机设备,可享受银行贷款1%贴息政策。开展全成本农业保险,实施主体承担的保费由市、县财政给予一定额度补贴(具体补贴细则,明确后落实)。整合产粮大县奖补、高标准农田、高质高效创建、土地整理等项目资金向“减垄增地”倾斜。鼓励引导国有企业、节水农业相关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种粮大户积极参与。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减垄增地”典型经验,营造社会广泛关注、共同支持“减垄增地”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导考核。对各县(市、区)、功能区“减垄增地”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将“减垄增地”工作作为县(市、区)、功能区乡村振兴战略考核的重要内容,研究制定考核办法,每年年底对各地推进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评比,打分排名,对年度考核优秀的,予以表扬奖励,并给予适当资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