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晨会”​制度规范的通知

2022-03-14 泰安市农业农村局 办公室 浏览量: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各功能区管委会,局属各单位:

市安委会转发了《山东省企业安全生产“晨会”制度规范(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各功能区管委会,局属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晨会”制度,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引导,全面推进。要高度重视企业安全生产“晨会”推进工作,迅速将本通知传达至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各类企业,按照以点代面、全面铺开的原则,强力推进,尽快实现全覆盖。各企业要将安全生产“晨会”制度纳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完善制度和实施方式,将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制考核以及安全生产绩效奖惩范畴。

二、强化监督,督办落实。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晨会”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将“晨会”制度的执行情况与执法检查、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加大检查力度,突出制度建立和执行的落实性,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市安委办已把此项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落实,要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三、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安全生产“晨会”的开展要以增强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降低事故发生概率为目标,根据行业差异和企业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确定适当的组织方式和内容,贴近员工、贴近安全、贴近生产一线,切忌搞形式主义,增加工作负担影响员工工作情绪。“晨会”不局限于单一形式,不拘泥在固定的地点开展活动,如开工之前的工位旁、作业现场异常情况处理过程中、设备安全隐患发现后,都可成为安全教育的场所。

四、培树典型,激励先进。要对落实“晨会”制度效果好、营造氛围浓厚的企业,可组织交流观摩,对典型做法、先进经验进行宣传推广和表扬激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各功能区管委会,各行业领域责任单位可在政策和资金等方面进行引导,鼓励和支持企业认真落实好“晨会”制度,促使其成为企业的安全文化。

附件 山东省企业安全生产“晨会”制度规范.pdf

泰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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