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泰安市农业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8-07-06 泰安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12月11日至2018年1月15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巡察。3月1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农业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意见提出的五个方面23个问题,严肃中肯、一针见血,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我们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对巡察组的意见我们照单全收,诚恳接受,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委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召开党委会议,逐条逐项学习领会巡察组要求,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真正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进一步统一全局上下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兆泉同志为组长,局党委委员、市农科院党委书记李伟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许立波同志和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市农科院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兆泉同志亲自督查督办,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汇报,逐条过问并提出阶段性工作要求,及时掌握整改进度,确保整改工作按时推进、取得实效。

  三是明确目标责任。围绕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全面梳理,逐项研究,局党委制定印发了《关于落实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有针对性地细化整改措施,确定整改内容,并逐项明确整改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问题项项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四是认真督促检查。对照整改方案任务要求和责任分工,强化调度和情况汇总,及时把握时间节点进度,督促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抓好整改落实,对整改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坚持集体讨论,研究确定,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把整改工作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督查。

  五是强化成果运用。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党建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以整改促工作水平提升,通过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真正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巡察集中整改期间,确定整改任务100项,其中党建类85项,已经完成77项,正在推进的8项,行业扶贫类15项,已经完成5项,正在推进的10项。集中整改期间,共制定出台各类文件88个,其中制度规定类25个、工作部署类47个、工作台账类16个。通过两个月集中整改,市农业局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行业扶贫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初步整改,党委主体责任意识不断增强,领导核心作用有效发挥,全局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显著提升,机关作风进一步转变,为推进全市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政治保障。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存在“宽松软”问题

  1、针对“四种形态”践行运用不足的问题。一是加强警示教育。订阅了党章《准则》《条例》《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党性体检1000题》《监察法系列学习辅导》等书籍,结合“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有计划地组织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学习。统一发放了学习笔记本,督促做好学习记录,确定每半年检查1次。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机关三、四支部召开支部党员会议,对2015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的三名党员进行了通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按照市纪委统一安排,组织18名县级领导干部观看了《失衡的代价》警示教育片,计划7月份组织党员到泰安监狱接受警示教育,警醒大家守纪律、讲规矩,使全体党员对“四种形态”有更深的理解和掌握。二是落实廉政谈话制度。按照市纪委和派驻十组统一安排,组织7名党委班子成员开展了廉政谈话。结合巡察整改,局党委班子成员分别对所在支部党员进行了谈心谈话。今后按照廉政谈话制度要求,针对重点领域和重点对象,把握重要时间节点和关键环节,开展谈话提醒,发现苗头性问题随时谈话提醒,真正达到咬耳扯袖效果。三是开展专项治理。针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找准工作落脚点,对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抓早抓小,及时发现、核查、处理,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错误。

  2、针对没有建立完善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问题。一是调整领导分工。印发了《关于县级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对农业局和农科院领导班子重新分工,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不再直接分管人事和财务工作。二是农业局、农科院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层层签订了《2018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责任书》。三是对惩防体系中有关重点领域和岗位进一步认真梳理,排查农业局领导班子集体可能存在的风险点6个,制定防范措施11条;排查9名局领导班子成员可能存在的风险点30个,制定防范措施30条;排查重要业务岗位可能存在的风险点11个,制定防范措施11条。排查农科院领导班子集体可能存在的风险点6个,制定防范措施11条;排查8名院领导班子成员可能存在的风险点23个,制定防范措施23条;排查重要业务岗位可能存在的风险点10个,制定防范措施10条。市农业局、农科院96名副科以上在职党员干部建立了“廉政活页夹”。四是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继续通过农业信息网站、公开栏等平台对重要事项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和群众知晓度。巡察整改期间,局门户网站共发布党务政务信息70余条。

  3、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市委市政府“十条禁令”的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一是集中开展自查自纠。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要求,围绕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和涉黑涉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以及涉农项目资金等进行了自查自纠,及时报送了自查自纠情况。二是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按照上级精神,结合农业局实际,制定出台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十条禁令”实施办法》,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从源头上遏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生。三是巩固立行立改成果。在抓好巡察过程中立行立改问题整改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和重要节点监督。年前局党委下发了《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廉洁自律的通知》,清明、五一临近,下发了《关于清明、五一期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市委市政府“十条禁令”的通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二)关于政治敏锐性不高,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浮于表面、不深不透问题

  4、针对农业局和农科院党委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重部署轻落实的问题。一是开展不忘初心党性教育。春节后上班第一天,组织了“坚定信念,永葆本色”主题党日活动,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兆泉同志带领全体党员重温了入党誓词。在泰安市主题党日活动中心开展的“牢记初心使命,推进乡村振兴”主题党日活动中,作为一个重要环节,机关一、二、三支部党员再温入党誓词。农科院也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了重温入党誓词活动。二是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制定了《2018年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按照学习计划,搞好12个专题的学习研讨,农业局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3次,农科院党委集中学习研讨3次。机关党委制定了《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确定每月集中一天时间集中学习。三是领导示范讲学。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农业干部大讲堂工作的意见》,确定每月组织一次干部大讲堂活动,党委书记发挥带头作用做好表率,上好全年“第一堂课”。其他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采取轮流讲课的方式为全体党员干部进行新理论、新政策、新知识辅导。巡察整改期间共举办5期,8名县级领导干部为全体党员干部授课。四是加强学习培训。在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党务干部培训、轮训的同时,利用“灯塔党建在线”,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在线学习和学习竞赛,邀请市委党校教授开展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辅导,着力加强理论武装和党性锻炼。五是开展学习交流。组织开展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交流活动,农业局、农科院129名在职党员撰写了心得体会,精选26篇在局门户网站“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栏刊发。六是开展知识测试。组织开展了学习十九大精神知识测试,农业局63名党员参加了测试,农科院59名党员参加了测试,平均成绩92分,达到了以考促学的目的。计划七一前夕再组织一次党性体检知识测试。

  (三)关于党的领导弱化,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5、针对贯彻落实上级重要工作部署不深入、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强化工作部署。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抓好工作落实的意见》,明确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对抓落实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工工作负主要责任,各责任科室是抓落实的主体。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对重要文件,要有明确批示意见,不能简单圈阅了事;对重要工作部署,要提出明确要求,做好组织实施。按照市委关于“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工作部署,农业局、农科院党委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抓好组织推进和工作落实。二是明确责任落实。明确凡是涉及单一科室的事项,由相应科室具体负责;对于涉及两个以上及全局的事项,明确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细化各自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各责任单位根据分解的任务,定责任、定进度、定要求,确保事有专管之人、人有明确之责、责有限定之期。三是加强跟踪督办。加大《泰安市农业局工作跟踪督办制度》执行力度,对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通过下发督办函、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等方式,逐条逐项进行总结、督促、反馈,一件一件抓落实、要结果。办理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并与评先树优挂钩。巡察整改期间,共下发督办函5件,召开会议18次,其中党委会10次、局长办公会4次、专题调度会4次。

  6、针对以局长(院长)办公会代替党委会研究决策重大事项的问题。认真学习研究《党组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局党委工作。农业局、农科院修订完善了《党委会议制度》和《办公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做到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必须由党委会议决定。巡察整改期间,农业局党委共召开党委会议10次,研究各类事项29项,其中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5项,党建工作3项,人事工作3项,资金项目8项,传达上级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等9项,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1次。农科院党委共召开党委会议8次,研究各类事项25项,其中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5项,党建工作3项,人事工作3项,科研项目2项,资金项目6项,传达上级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等5项,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1次。

  7、针对对农科院党委的监督和指导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理清权责关系。局党委印发了《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农业局党委对农科院党委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和对业务工作的指导关系。出台了《关于严肃泰安市农科院主要领导请假备案纪律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二是压实工作责任。3月23日,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兆泉同志出席农科院党委会议,传达市委精神,宣布领导分工,明确农科院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全面落实农科院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再分工农业局工作,要求院长办公会研究的重大事项,都提交院党委会进行决策,建立职责权相统一的工作机制。并对巡察整改和下步党建工作讲了具体意见。三是强化监督考核。修订完善了局属单位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把党建工作和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纳入对农科院考核范围,对农科院重大党建工作部署全程指导、全程监督,全面考核。3月份对农科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了考核,4月份组织了农科院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

  (四)关于党的建设缺失,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突出,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流于形式问题

  8、针对党建履职意识不强,对“最大政绩”用心用力不足的问题。一是切实增强党建履职意识。按照《2018年市农业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继续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抓党建是第一政绩”工作理念,主动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用力用心抓好党建工作。二是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把全面从严治党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调度、同落实。年初召开了党建工作务虚会,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兆泉同志对全面抓好巡察整改和党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结合巡察整改,巡察整改期间农业局党委共召开10次党委会议,涉及党建工作议题18项,农科院党委召开8次党委会议,涉及党建工作议题14项。三是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局党委理论中心组认真学习了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加强省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结合巡察整改,进一步明确人事科牵头负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和重大党建活动安排部署,制定年度党委党建工作计划,制定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方案安排及学习记录,组织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责任书》,安排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落实民主集中制、党内政治生活制度、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定期向局党委报告工作落实情况。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党建工作计划制定和任务落实,督促各支部制定学习计划、落实学习任务,负责机关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做好支部换届以及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监督和党费收缴工作。按照《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直党的建设的意见》要求,制定了《关于开展“党的建设规范化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党委书记、班子成员、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书记管党治党职责,形成了主责清晰、追责严格的责任落实体系。四是强化党建工作调研。制定了《党建调研计划》,农业局8名班子成员、农科院8名班子成员结合分工确定调研题目,形成调研报告16篇。

  9、针对人员力量配备不足,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一是配齐配强党务干部。局机关党委、各党支部把《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列入了年度学习计划,并认真组织了学习。按照有关规定,局机关党委增加了1名专职党务干部,达到了按2%配备专职党务干部的标准。按照市委“党的建设规范化创建活动”要求,设立了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配备机关纪委书记1名,纪检委员2名。二是加强对党务干部培养。加强党支部书记能力素质建设,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培养计划,适时安排党支部书记到市委党校学习深造。年底组织开展好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活动,建立健全工作台账。三是严格基层党建工作督查。对年度性工作、专项工作或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采取电话督查、会议督查、书面情况汇报、深入实地了解、核查台帐等多种方式,确定6月底前和12月底前对阶段性党建工作和全年党建任务开展督查,以局党委名义通报督查情况。

  10、针对领导干部“以上率下”示范作用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出台了《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带头遵守党章规定,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支部活动,带头接受党的教育、接受群众的监督,并在各项活动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是根据各党支部安排,3至4月份班子成员都参加了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与其他党员一起参加学习、交流思想、讨论表决。积极参加了“主题党日”活动,与其他党员一起接受党性锻炼。三是搞好谈心谈话。结合巡察整改,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所在支部党员开展了谈心谈话。四是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初局党委围绕“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主题召开了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刘焕民等出席会议,会上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深入查找梳理问题,深刻开展党性分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共查摆问题60条,制定整改措施41条,班子成员之间相互提批评意见建议112条。五是8名班子成员都参加了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以普通党员身份开展积极的思想交流和思想斗争,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倾听普通党员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以实际行动带动组织生活正常开展。

  11、针对领导干部上党课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一是认真制定党课计划。制定了《2018年度领导干部上党课计划》,年初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兆泉同志以“把握时代脉搏,增强使命担当,积极争做乡村振兴战略排头兵”为题,为全体党员上了党课。确定其他班子成员于七一前夕为所在支部党员上好党课。二是精心起草党课讲稿。密切跟进党中央的新思想、新部署、新要求,相应确定党课主题,在学深学透的基础上,结合个人体会和所在党支部实际情况,亲自撰写党课讲稿,切实做到主题鲜明、贴近实际、言之有物、不虚不空。三是严格审核党课材料。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好以上率下、牵头抓总和督促指导责任,对其他班子成员的党课讲稿亲自审核把关,确保党课讲稿质量。

  12、针对党支部换届工作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强化业务培训,规范工作程序。按照“过硬党支部”建设要求,机关党委举办了党组织换届工作专题培训会,就换届工作程序、应注意的关键环节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给各党支部制发了《换届工作流程图》,农科院制定了《党支部选举程序》,为换届选举工作依规、按程序进行打好了基础。二是注重工作指导,解决实际问题。加强对党员分散、组织不力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采取班子成员包支部的方式,深入支部一线掌握实际情况,指导支部完成换届选举。局机关三支部、四支部和农科院离退休支部重新进行了选举,3个局老干部支部完成了换届选举。菜篮子科技园筹建处支部系原菜篮子科技园2009年改制后挂靠到我局代管单位,虽然党组织关系继续保留,但全部员工推向社会自谋职业,党员分散在全国各地,支部长期不能正常开展组织生活,也无法进行换届。鉴于以上原因,选派了一名熟悉党员情况和党建工作的同志担任党建指导员,协助现任支部书记开展工作,待条件成熟时,再予以换届。三是加强督导检查,严肃换届纪律。局机关党委严格按照《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对3个重新选举和3个没有换届的党支部加强了督促指导,确保按照整改时限、参会党员比例和换届流程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切实严肃了换届选举工作纪律。

  13、针对执行组织制度不严格的问题。一是严格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按照中央组织部、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关于严格干部档案日常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泰安市农业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从严从实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工作,对干部档案存档材料登记造册,明确专人审核,做到“三个一”,即:档案材料第一时间整理登记,每月一汇总,每年一存档。二是规范做好干部工作文书档案整理。按照《山东省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办法》,结合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际,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文书档案清单》,对干部选拔任用文书档案,按照清单逐项进行了整理,汇编成册。三是认真开展档案管理自查工作。对干部人事档案零散材料进行了整理归档,已完成登记工作。四是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年初机关党委制定了《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局党委严格审核把关,加强监督指导,确保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严肃认真开展。

  14、针对违反《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支部党员大会采取举手表决方式接收预备党员和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的问题。一是加强党建业务培训。各党支部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列入了学习计划,机关党委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和宣传委员观看了《入党》动漫片,进一步熟悉了党员发展流程。二是严格落实制度规定。出台了《泰安市农业局党员教育管理制度》,督促各党支部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和制度规定,在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确定、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公示,预备党员的接收、教育、考察、公示、转正等环节上坚持政治标准,规范程序步骤,坚决防止敷衍应付、程序简化,切实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三是严格管控审查。严格落实对各党支部党员发展各个环节的管控,严格督导检查,严格审核把关。

  15、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各党支部利用“三会一课”,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了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进一步增强了党员 意识和党性观念。二是严格收缴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各党支部建立了党员《党费收缴核定表》,年初重新计算了每名党员党费交纳数额,确保了足额缴纳。三是完善管理制度。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的规定》,实行“党费日”制度,确定每月10日为“党费日”,党员每月集中交纳党费。建立了《支部收缴登记册》《党费收款收据》等工作台帐,详细记录各党支部和每名党员、每月交纳党费情况,做到了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党支部收缴党费有收据,原始单据保存完整。四是公示公开党费收缴。年初对2017年度党费交纳使用情况进行了公示,接受广大党员群众监督。

  16、针对党员教育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一是健全党员教育目标管理体系。制定了《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办法》,将党支部对党员管理纳入年度考核,通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以“四讲四有”为标尺,经过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等程序,让每名党员重点在“四个合格”方面查找自身差距和不足,作出整改承诺。二是搞好主题党日活动。机关党委每月确定了1个活动主题,1至4月份相继开展了“迎新春、净家园”“坚定信念,永葆本色”“牢记初心使命,推进乡村振兴”“新理论、新标准、新使命、勇担当”主题党日活动。三是抓好党性党纪教育。开展了“戴党徽、亮身份、作表率”活动,要求所有党员在公务活动、重要会议、志愿服务、“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中都自觉佩戴党员徽章,亮明党员身份,接受群众监督。在局门户网站开辟了“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专栏”,及时组织党员干部对省市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学习讨论,教育党员干部从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四是加大对各项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在新修订的《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中,对学习教育、监督管理、制度落实、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党员教育管理,切实解决党员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五是农业局、农科院组织129名在职党员分别到元宝社区、华新社区报到,为社区提供服务菜单和结对帮扶意愿,今后根据社区需要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17、针对干部队伍活力不够的问题。一是组织开展轮岗交流。由于目前机构和干部调整均已冻结,科级干部轮岗近期无法开展,机构改革后,根据农业局实际,按照干部个人素质、工作特长及培养方向,坚持人岗相适的原则,适时组织干部轮岗交流。二是强化工作考核。出台了《2018年泰安市农业局局属单位考核办法》和《局属单位考核工作实施细则》,通过考核进一步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三是严明工作纪律。出台了《泰安市农业局工作纪律管理规定》,进一步重申严格落实“六个不准”,即:不准上班迟到、早退,有事不请假,外出不报告,工作时间擅离职守;不准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活动;不准工作日中午和公务接待饮酒;不准办事拖延、互相推诿;不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格落实四项制度,即:日常考勤制度,计划安装电子考勤系统,严格上下班考勤,对迟到、早退、旷工的干部职工严肃处理。请销假制度,因事(病)不能按时上班者,事先请假,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无故不到岗的一律视为旷工。去向告知制度,各科室规范使用告知标示牌,及时准确标明本单位人员的工作状态。检查通报制度,对考勤情况、工作纪律、有关规定执行情况检查,根据检查结果,通报工作纪律情况。四是严肃追究责任。局党委对管理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追责。

  18、针对“三会一课”质量不高,普遍存在“敷衍应付、走过场”现象,有的甚至造假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制度。组织签订了《党员公开承诺书》,将“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列入重要承诺内容,通过签订承诺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积极参加党的活动,接受党组织的教育,郑重行使讨论决定党内事务和监督其他党员的权利。二是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狠抓“三会一课”基础工作管理,组织开展了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自查自纠,各党支部列出了问题清单,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限,保证了“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到位。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加强了对各党支部活动的台帐管理,统一了会议记录格式和标准,确保主题明确、内容完整。5月4日,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对照“党的建设规范化创建活动”标准要求,对各党支部提出了进一步规范完善的要求。

  19、针对农业局和农科院“两学一做”专题研讨会、农科院“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开展不深不透的问题。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巡察整改,农业局党委、农科院党委分别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农业局党委班子成员个人认领问题49条,制定整改措施40条,相互提批评意见建议112条;农科院党委班子个人认领问题44条,制定整改措施40条,相互提批评意见建议142条。二是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在出台的《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实施细则》中,进一步明确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负总责;党建分管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对其他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实施和管理负直接责任;党支部书记是具体责任人,对编入本党支部的班子成员参加组织生活负落实责任,确保组织生活落到实处。三是自觉接受监督。班子成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倾听普通党员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以实际行动带动组织生活的正常开展。

  (五)关于行业优势发挥不充分,农业扶贫工作还存在短板的问题

  20、针对高效特色农业扶贫工程投入不足,品牌培育力度不够,扶贫优势不能充分体现的问题。一是强化惠农政策落实。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国家强农惠农政策措施,进一步强化对上争取工作的通知》,抢抓国家机遇,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对我市行业扶贫项目的资金投入。认真贯彻落实即将出台的《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实施意见》,要求县市区农业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贫困区域的资金倾斜力度,努力形成规模效益。二是加强农业品牌培育。出台了《关于组织申报首批泰安市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的通知》《泰安市知名农产品品牌目录制度管理办法》,全面启动实施市级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评选活动。积极争创省级知名品牌,今年四月份,我市又有6个企业产品品牌获得山东省第三批知名农产品企业产品品牌,1个获得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累计达到18个和2个。三是大力发展高效特色产业。认真落实即将出台的《泰安市人民政府产业振兴计划的指导意见》,以泰山茶产业为重点,引导贫困地区和贫困户发展特色种植业。3月28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泰山茶区域公用品牌策划专题会议,经过多次修改完善,泰山茶区域公用品牌市场环境分析及品牌竞争策略、泰山茶价值梳理整合体系已经完成。4月份,配合市人大组织开展了对我市茶产业的专题调研,调研组在实地考察我市部分生态茶园和日照市茶产业情况后,召开了调研座谈会,就下一步我市茶产业发展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认真搞好宣传发动,积极组织我市茶叶企业参加第二届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不断扩大泰山茶影响力。

  21、针对市、县农业部门对扶贫项目分红资金在各贫困户中的分配缺乏统一的监管措施的问题。一是认真梳理行业扶贫、产业扶贫项目资金监管清单,根据清单制定下发了《全市农业系统行业扶贫项目资金监管缺失专项问题治理工作方案》,下一步将根据方案要求,集中开展一次大排查。二是健全脱贫攻坚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制定出台了《泰安市农业局2018年农业脱贫攻坚工作方案》《2018年泰安市农业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方案》。加大督导检查力度,4月9日至11日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各项目县(市、区)承担的2016年度高效特色扶贫项目进行“回头看”专项督导检查,实地查看项目建设现场和项目建成后运行使用情况,查阅档案资料;审核财务账目,对照扶贫项目分红方案和帮扶贫困户名单,逐一查看分红是否到户到人,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全部用于贫困村和贫困户,坚决杜绝资金和红利分配的随意性。

  22、针对市农科院在科技扶贫中的优势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的问题。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组建专家帮扶团队。成立了市农科院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院科技扶贫工作,选派50余名专业技术人员,组建5支科技扶贫专家团队,分区域分重点开展科技扶贫,基本实现对我市各贫困地区科技扶贫全覆盖。二是强化科技示范带动。充分依托4处科研示范基地和10个共建基地,加强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应用。制定出台了《泰安市农科院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充分发挥科技在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支撑作用。三是强化科技指导。根据当前农业春季生产管理关键时期,开展多种形式农技服务,注重推广成熟的农业种养精简化、机械化技术,为保农业丰收提供科技支撑。巡察整改期间,共举办科技培训班8场次、技术指导15场次,科技下乡30余人次,累计培训农民440余人次,蔬菜、粮食种植大户30余户。

  23、针对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参与脱贫攻坚的力度不够,带动扶贫作用不明显的问题。一是提高认识,加强督导。根据巡察意见和《省农业厅关于鼓励引导全省农业龙头企业参与农业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精神,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对龙头企业参与扶贫工作的情况进行自查核实,按照设立台账要求,重新核实、完善农业龙头企业帮扶贫困人口情况台账,扶贫脱贫对象要落实到村、到户、到人。二是强化产业带动和利益联结。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到贫困村建立种植、养殖生产基地或农业园区,开发休闲农业和生态旅游等项目。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吸纳贫困人口就业、为贫困人口提供就业岗位,并以订单生产、合作协议、产销对接、股份合作等方式,与扶贫工作重点村的农民合作社、贫困户结成利益共同体,构建新型利益联结机制,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加贫困农民收入。三是强化政策扶持。修订完善了《泰安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评选认定办法》,对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工作、帮扶积极性高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认定。同时,对积极承担农业扶贫任务的龙头企业,在制定年度市级农业产业化项目扶持计划时,优先安排实施,并严格按照扶贫工作要求,督导企业对帮扶贫困人口情况建立台账。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虽然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依然存在许多不足,主要是整改工作尚未全面完成,取得的成效也只是初步的,已经建立的制度规范需要深入学习贯彻、持续强化落实,导致问题发生的思想观念、行为习惯等深层根源仍然存在,需要持续整改、久久为功。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对照问题,聚焦重点工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确保全面落实整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一是全力抓好整改推进。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全局干部职工,在信念上更加坚定,在认识上更加清醒,在作风上更加过硬,在工作上更加务实。对于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对市委巡察组提供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绝不遗漏;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二是深化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局党委坚持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不折不扣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督促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带头履职尽责、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三是巩固扩大整改成果。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与推进制度机制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尤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真正使整改成为提高干部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真正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全市农业农村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538- 8226908;

  邮政信箱:泰安市奈河东路1号市农业局人事科;

  电子邮箱:tasnyjrsk@163.com

  中共泰安市农业局委员会

  2018年7月5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