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粮食和储备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发文公布,2019年国家继续在小麦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因素,经国务院批准,2019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112元,比2018年下调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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