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泰好吃”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形象标识使用和管理,规范泰安市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秩序,维护泰安市品牌农产品的质量、信誉和特色,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局研究起草了《“泰好吃”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现就《“泰好吃”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3年10月25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泰安市泰山区奈河东路1号泰安市农业农村局市场与信息化科收,联系电话:0538-8223261(邮编271000)。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ncj8223261@ta.shandong.cn。 附件:《“泰好吃”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