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经中心),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管委会:
为贯彻中纪委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要求,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发挥调研成果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水平,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围绕深化专项整治、巩固拓展突出问题整治成果总目标,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和有解思维,加强创新理论阐释和应用对策研究,努力形成一批高质量、有价值的调研成果,为规范农村“三资”管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调研范围
本次调研成果,可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研究撰写。
(一)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方面。解决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行为,特别是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虚假列支、多报少支、违规发放补贴等方面。整治白条入账、无票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等支出不规范方面。整改财务信息不公开、未及时公开、选择性公开等方面。
(二)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方面。整治超长期、超低价、不规范等问题合同,未经民主程序审议、未签订书面合同、未及时缴纳合同约定价款等方面。整治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拍卖和工程项目建设等合同中“垄断包”“人情包”“权力包”方面。
(三)资产资源管理运行方面。整治资产资源利用率不高,集体经济发展后劲不足;未建立资产资源台账或未纳入台账管理,或资产资源运营处置不履行程序、不公开透明;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不健全,产权交易不规范;党员干部及其亲属违规无偿或低价占有、使用集体资产资源等方面。
(四)民主监督方面。整治财务收支、集体资源运营处置、 上级补助(补偿)资金使用、投资、举债等不按规定履行民主程序,财务收支及重大事项不按规定公开等方面。
(五)工程项目管理方面。整治工程项目采购或招投标、后期管理不规范等方面。整治暗箱操作、围标串标、拆分项目等方面。整治村干部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优亲厚友、违规承揽和转包本村工程等方面。
(六)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用方面。整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用未分配到户以及实际拨付到村集体账户金额与问题台账金额不符等方面。
(七)信访问题查处方面。排查整治本地群众通过各级纪委监委“码上举报”、信访部门、政府12345热线、农业农村部门专项整治电话等渠道反映的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方面的信访线索处理。
(八)长效机制建设方面。整治“三资”管理制度不健全,措施不明确,操作性差,执行力不足等方面。
三、评选要求
各县(市、区)及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优秀调研成果评选工作,把本次活动作为总结工作、推广典型、提升水平的有力契机,坚持高标准高质量,认真组织做好撰写、申报、审核和筛选工作,并对所报送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一)内容要求。调研成果要来自于“三资”专项整治工作实践,突出基层整治实效,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创新性、时效性和推广性,可通过调研报告或典型案例形式呈现。调研报告要有情况、有问题、有分析,并提出可行性的建议和意见,控制在3000字以内;典型案例要聚焦一个主题,深入详实阐述经验做法,避免泛泛而谈、面面俱到,控制在1500字以内。调研成果需标明完成人及其单位,调研报告署名不超过5位,典型案例署名不超过3位,并对完成人顺序排列。
(二)推荐要求。调研成果由各县(市、区)和高新区、泰山景区择优推荐。每个县(市、区)推荐不超过30篇调研成果,其中调研报告不超过10篇、典型案例不超过20篇,并分别按顺序进行排名;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各推荐调研成果2篇(其中调研报告1篇、典型案例1篇)。
(三)报送时间。调研成果材料和推荐汇总表(附件)于2025年5月31日前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经管站邮箱。
(四)评审表彰。组织专家对参评调研成果进行评审,评出120篇优秀调研成果。其中,调研报告40篇,典型案例80篇。同时,按照2:3:5的比例,分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联系人:董君明 电话:8336799
邮 箱:ncj8336799@ta.shandong.cn
附件: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调研成果推荐汇总表.pdf
泰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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