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与相关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这也是生态环境部等9部门在美丽乡村领域的首个行动方案。实施方案提出4项重点任务、18项重要举措,努力建设村庄干净整洁、农业绿色低碳、生态环境优美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乡村。
记者了解到,“十四五”以来,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农业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但我国村庄量大面广,南北方区域差异大,农民群众生产方式、生活习惯等不同,而农村工作基础相对薄弱,尚有超过一半的农村生活污水未得到有效治理管控,畜禽粪污、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等环境问题时有发生,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相比还有不小差距,是美丽中国建设的短板和弱项。《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力争到2027年,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达到40%;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遏制,新增完成6万个行政村环境整治,有条件的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率先全域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劣Ⅴ类水体。到2035年,美丽乡村基本建成。农村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乡政府驻地、中心村等重点村庄全面完成环境整治,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劣Ⅴ类水体,有条件的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率先重现乡村“河里游泳、溪里捉鱼”的亲水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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