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2023-09-25 泰安市农业农村局 质监科 浏览量: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各功能区管委会,局属有关单位:

中秋、国庆佳节将至,农产品进入消费旺季,做好“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对于维护中秋、国庆双节间的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营造安定、欢乐、祥和的节日环境,现就做好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各功能区、局属有关单位(以下简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深入开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突出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和重点产品,周密部署、协同推进、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努力确保节日期间本辖区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安全。

二、强化生产环节监管,确保农产品源头安全。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农业投入品和生产过程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对辖区内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单位加大监督检查和风险监测力度,尤其要加大对旅游景区农产品的监管力度,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围绕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在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以高毒农药整治为重点,加强农药残留监测,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和非法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行为。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制假售假等行为,集中力量严查和曝光一批大案要案,确保不留死角,实现全覆盖。各有关单位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始终保持箭在弦上的强劲势头,切实做到各项工作措施不放松。

三、加大抽检力度,及时查处不合格产品。要加强对蔬菜种植企业、专业合作社、标准化基地等蔬菜生产区的抽检频次和数量,确保问题产品不流入市场。要从农业投入品的售买、使用上加强监管,结合正在开展的农产品生产环节大整治大排查活动,从源头上堵住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和“威胁”。要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加强生产指导和技术服务,督促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严格执行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生产记录,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有关制度,确保上市农产品安全可追溯。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重点蔬菜和生产基地的质量安全监管,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强化节日期间对时令蔬菜的监测抽检力度。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对检测中暴露出的问题,要及时跟进监督抽查,强化检打联动;对发现涉嫌犯罪行为的,一律移送公安部门,切实发挥司法震慑作用。

四、完善应急机制,做好突发事件防控。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按照“应急与预防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应急体系。要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树立全程监管理念,预防不安全事件的发生。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和舆论导向的作用,强化网络等媒体舆情监测和预警,建立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对于不实报道,要积极回应,澄清事实。要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制度,接受公众咨询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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