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515Y/2023-0008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农业农村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部门文件】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农业社会化托管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泰政办发〔2023〕6号 )

2023-07-11 泰安市农业农村局 政策与改革科 浏览量: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推进农业社会化托管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6日


推进农业社会化托管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泰安市委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泰发〔2023〕8号)精神,加快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引领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和重要论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尊重农户意愿,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突出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的功能,发展以全程全覆盖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以服务带动规模经营快速发展,推动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到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专业化、信息化、市场化水平明显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和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主要农作物耕种管收全程托管和优势特色产业薄弱环节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形成全产业链覆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具有一定规模及竞争力的现代农业服务产业。全市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联合体(联盟)10家以上;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400万亩次以上,服务带动小农户70%以上;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92%以上。


  二、路径措施

  聚焦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施“1247”提升行动,开展“一十百千”示范创建。

  “1247”提升行动:“1”,即依托肥城市先行开发建设“泰安农业社会化服务数据平台”,面向泰安市提供全产业链集成高效服务;“2”,即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优势和居间服务功能,引导农民将分散的土地生产经营权和服务需求委托给村集体,村集体再集中遴选委托给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两委托”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和生产服务“两个集中”;“4”,即主推国企助力服务、供销社托管服务、村集体自营服务、经营主体委托服务“四种模式”,引领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发展;“7”,即实施村党组织强基聚能、托管服务扩面提质、经营主体培强提升、全产业链融合发展、数字赋能转型升级、科技服务助力增效、金融保险保障兜底“七项工程”。

  “一十百千”示范创建:即打造1个农业社会化托管服务示范县,10个农业社会化托管服务覆盖率60%以上的示范乡镇,100个农业社会化托管服务覆盖率80%以上的示范村,1000个参与农业社会化托管服务的示范服务主体,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整区域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村党组织强基聚能工程。开展农村基层党组织分类推进整体提升三年行动,推进党组织跨村联建,统筹整合土地等资源要素,提升规模经营水平。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规范提升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通过土地流转、股份合作、委托管理等方式和“减垄增地”、互换并地等形式,推动“小田并大田”、土地集中连片经营。将农业社会化托管服务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万村共富”行动等紧密结合,作为乡村振兴主题培训重要内容,分层分类对村党组织书记开展经常性培训,凝聚发展共识,提升推进能力。〔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以下均需各县(市、区)政府、泰安高新区管委、市徂汶景区管委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实施托管服务扩面提质工程。把农业生产托管作为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要方式,因地制宜发展单环节、多环节、全程托管等服务模式,通过专业化、规模化服务提高农业生产效益。针对粮油等大宗农作物,聚焦深耕深松、良种良法、烘干贮藏等关键环节,重点推广全程托管服务模式。引导服务主体拓展服务领域,从粮油等大宗农作物向泰山茶、高效蔬菜等优势特色产业延伸,从种植业向生猪、奶牛、家禽等养殖业推进,逐步扩大农业生产托管覆盖面。创新完善“产量保底”“土地入股”“保底+分红”等利益联结机制,采取“农资+服务”“科技+服务”等方式,推动生产再组织、资源再整合。(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农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三)实施经营主体培强提升工程。充分发挥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作用,支持专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专业户等服务主体发挥各自优势,实现功能互补,共同发展壮大。组建成立市级农业发展集团,发挥供销系统服务“三农”主力军作用,推进农业生产更大范围服务资源整合。推动服务主体与银行、保险、邮政等机构深度合作,鼓励同行业或产业密切关联的服务主体加强合作,组建服务联合体、联盟等新型组织抱团发展。加快建设多种类型的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充分发挥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作用,打造集农资供应、技术集成、农机作业、仓储物流、产品营销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平台。各县(市、区)、有关功能区发展1-3家服务联合体(联盟),全市建成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6座。(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供销社、人行泰安市中心支行、泰安银保监分局、中国邮政泰安分公司)

  (四)实施全产业链融合发展工程。组建市、县两级农业社会化托管服务公司,承担农资集采谈判、协助田地整理、协调金融保险、开展技术指导、推动品牌建设等任务,提供全流程、全方位、全链条“保姆式”服务。支持各类经营主体从产中向产前、产后等环节及配套服务延伸,发展农产品初加工或精深加工项目,实现农产品就地转化增值;做好优质农产品品牌培育,持续提升“泰安农品·泰好吃”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由产品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变。(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市国资委)

  (五)实施数字赋能转型升级工程。建设泰安农业社会化服务数据平台,推动金融、担保、保险等相关机构接入数据平台,开展地块上图入库、农技服务等工作,为供需双方提供线上线下便捷化服务,确保2023年建成使用。以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为基础,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电子证照试点工作,采用地理信息遥感技术,融汇土地承包确权数据,明晰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块面积、四至范围等情况。鼓励服务主体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发展农产品质量溯源、虚拟现实农业技术等数字化农业应用场景,推进信息化、智能化同农业社会化服务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泰安市中心支行、泰安银保监分局)

  (六)实施科技服务助力增效工程。深化与山东农业大学、市农科院等驻泰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鼓励和引导服务主体建立试验示范基地,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新机械集成推广应用。积极推动大型拖拉机、联合收获机等重点机具装载北斗导航等信息设备,提高农机智能化服务水平。创新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服务机制,开展全程化、精准化和个性化技术指导服务。加快专业技术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土专家”“田秀才”“全科兽医”,提升基层农业科技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农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七)实施金融保险保障兜底工程。推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政策,创新以农产品存货、大中型农机具等为标的物的抵质押贷款方式,扩大“鲁担惠农贷”“齐鲁富民贷”投放规模,用好“兴农联结贷”“托管贷”等金融产品,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投入农业社会化服务建设。加快政策性保险和商业保险在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应用,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探索开展“收益托底保险”等商业险种,切实发挥农业保险风险保障作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泰安市中心支行、泰安银保监分局)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协同配合。建立市农业社会化托管服务示范创建工作推进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等15个市直部门和单位组成,市农业农村局为牵头单位,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发挥各有关部门职能优势,强化协同配合,合力推进工作。各县(市、区)、有关功能区要参照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供销社、人行泰安市中心支行、泰安银保监分局、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农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二)强化政策支撑。加大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将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民合作社培育等项目有机结合,统筹用于搭建服务平台、激励示范创建等工作。落实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切实保障服务主体用地需求。探索村“两委”成员工作报酬激励机制,对农业社会化托管服务和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成效明显的,从本村托管经营收益或地方财政列支,对村“两委”成员进行奖励。(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强化宣传引导。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市级示范组织创建,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模式、好典型,编制《泰安市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案例》。充分利用市县两级全媒体,广泛开展农业社会化托管服务政策、典型、模式等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泰安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

  (四)强化行业指导。制定服务主体规范化建设标准,强化服务价格监测和服务主体信用建设,提升服务组织发展质量。推广使用农业社会化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约定双方权利义务,规范服务行为,保障农户权益。探索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纠纷调解机制,促进行业规范发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五)强化督导考核。将各县(市、区)、有关功能区农业社会化托管服务工作纳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实行定期通报,综合运用督导、督查等多种手段,做好跟踪指导和工作监管,保障农业社会化托管服务工作稳妥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附件:全市农业社会化托管服务示范创建任务分解表(2023-2025年)

  文件下载:泰政办发〔2023〕6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农业社会化托管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部门文件解读】关于《推进农业社会化托管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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