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大型犬的身高体长标准及烈性犬的禁养品种名录由市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市公安机关确定,并向社会公布。近日,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共同研究,初步确定了《泰安市烈性犬品种名录及大型犬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广大市民可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ncj8222231@ta.shandong.cn。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泰安市烈性犬品种名录及大型犬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5日。
附件:泰安市烈性犬品种名录及大型犬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
泰安市农业农村局 泰安市公安局
2022年8月23日
《泰安市养犬管理条例》已于2022年6月28日泰安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22年7月28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并于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泰安市烈性犬品种名录及大型犬
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
一、烈性犬品种名录
1.马士提夫犬;2.俄罗斯高加索犬;3.意大利那不勒斯犬;4.法国波尔多犬;5.阿根廷杜高犬;6.西班牙加纳利犬;7.日本土佐犬;8.雪达猎犬;9.波音达猎犬;10.寻血猎犬;11.牛头梗;12.大丹犬;13.苏俄牧羊犬;14.拳师犬;15.大白熊犬;16.纽芬兰犬;17.比特犬;18.圣伯纳犬;19.伯恩山犬;20.灵缇犬;21.比利时牧羊犬;22.藏獒犬;23.德国牧羊犬;24.威玛犬;25.多伯曼犬;26.阿根廷犬;27.可蒙犬;28.法国狼犬;29.大髯犬;30.马犬;31.比利猎犬;32.阿富汗猎犬;33.爱尔兰猎狼犬;34.兰西尔犬;35.大蓝加斯科涅猎犬;36.大加斯科-圣通日犬;37.埃什特雷拉山地犬;38.捷克福斯克犬;39.拿波里獒犬;40.斗牛獒犬;41.斯皮诺犬;42.罗德西亚背脊犬;43.比利牛斯獒犬;44.贝林登梗;45.边境梗;46.凯利蓝梗;47.美国斯塔福梗;48.沙克犬;49.罗威纳;50.狼青;51.昆明犬;52.卡斯罗犬;53.其他具有上述犬只血统的杂交犬只;54.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公安局补充公布的其他烈性犬只。
二、大型犬身高体长标准
犬只体高(犬只正常站立时前足到肩部最高点的距离)超过70厘米或犬只体长(犬肩点至臀端外缘之间的距离)超过100厘米。
关于《泰安市烈性犬品种名录及大型犬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的解读
【制定背景和出台目的】
《泰安市养犬管理条例》已于2022年6月28日泰安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22年7月28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并于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根据《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大型犬的身高体长标准及烈性犬的禁养品种名录由市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市公安机关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共同研究,初步确定了《泰安市烈性犬品种名录及大型犬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
【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制定烈性犬品种名录及大型犬认定标准,是贯彻执行《泰安市养犬管理条例》,开展养犬登记的需要。烈性犬和大型犬驯化程度较低,服从性较弱,容易对人身造成伤害,在重点管理区确定禁止饲养、销售烈性犬和大型犬,既能满足市民养犬需要,又能防止凶猛犬只出户后对普通市民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研判和起草过程】
《泰安市养犬管理条例》颁布后,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了市农业农村局等职能部门业务科室的负责人以及市区宠物医院经营者、养犬人代表等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征求意见,会同市公安局初步拟定了《泰安市烈性犬品种名录及大型犬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
【工作目标】
实行市内烈性犬、大型犬饲养统一的标准,建立查处违法养犬行为的长效工作机制。
【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了全市禁止饲养烈性犬品种名录。将马士提夫犬等52种烈性犬、其他具有上述犬只血统的杂交犬只以及.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公安局补充公布的其他烈性犬只作为我市禁止饲养的烈性犬品种。
二是明确了大型犬的身高体长标准。犬只体高(犬只正常站立时前足到肩部最高点的距离)超过70厘米或犬只体长(犬肩点至臀端外缘之间的距离)超过100厘米。
【下一步工作】
在征求、吸纳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批准,适时向社会公布了禁止使用烈性犬、大型犬名录。
2022年8月23日起至2022年9月5日,泰安市农业农村局、泰安市公安局拟定《泰安市烈性犬品种名录及大型犬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通过市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建议2条,采纳1条,不予采纳1条。
泰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