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厅《关于组织申报全国五星基层农技推广机构认定的通知》的通知

2022-07-11 泰安市农业农村局 农技站 浏览量: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各功能区管委会:

根据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关于组织申报全国五星基层农技推广机构认定的通知》要求,请各地认真组织做好推荐工作。现将通知转发你们,并就我市申报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请各地按照认定范围组织县乡农技推广机构对照认定标准自愿申报,原则上择优推荐1个。

二、审核推荐

各地要从严把关,坚持“五好”标准,保证推荐申报全国五星基层农技推广机构认定的质量,确保充分发挥星级农技推广机构的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省厅、市局将视情况组织现场核验。

三、材料报送

各地以推荐函的形式对组织实施评定、推荐数量、推荐排序等情况进行说明。将推荐函及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申报正式文件、推荐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于 7 月 18 日前报送泰安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包括PDF 版本和 Word 版本)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衣善旺

联系电话:0538-8226503

邮    箱:tasnjz@126.com

        附件:全国农技中心关于开展全国五星基层农技推广机构认定工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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