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公职人员作表率 路口执勤宣传文明交通 驾乘电动车戴头盔

2022-04-29 最泰安 毛洁 浏览量:

文明交通,浸润涵养一座城。近年来,市农业农村局作为省级文明单位,高度重视公职人员精神文明建设,“内外兼修”践行文明出行。对外,在文明单位认管路口过程中,市农业农村局“泰安小美”志愿者在对市民不文明出行行为进行劝导时,用自己的行动向市民传递文明交通理念。对内,市农业农村局通过各种宣传形式,要求公职人员为文明出行作好表率,驾乘电动车主动佩戴安全头盔。
 


  邀请交警进行培训,提升路口形象
  周一、周五的早高峰和周三的晚高峰,在岱宗大街与普照寺路交会处,人们都会看到市农业农村局“泰安小美”文明交通志愿者的身影,他们头戴小红帽,身穿“泰安小美”马甲,手拿小红旗,协助交警部门维护交通秩序。



4月27日(周三)17时许,市农业农村局“泰安小美”志愿者的身影准时出现,他们熟练地挥舞着红色小旗,引导行人和非机动车有序通行,志愿者还通过小喇叭播放安全出行提示语,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同时对于市民驾驶非机动车乱停乱闯、驾驶员不礼让斑马线等不文明出行行为进行及时制止和纠正。18时20分,随着车流量的减少,志愿者们才离开执勤岗位。
  据了解,岱宗大街与普照寺路交会处附近有泰安一中、泰安市实验学校等学校,学生和家长较多,并且路况复杂,管理难度大。市农业农村局主动认管路口,多措并举,有效提升交通秩序。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市农业农村局包保路口文明劝导工作预案》,成立包保路口工作领导小组,统一为全局干部职工排班,每次执勤由4名志愿者分别负责一个路口的文明劝导任务。
  为进一步明确工作要领,提高志愿者的能力,市农业农村局邀请交警城东大队勤务一中队队长李凯为全体志愿者进行培训,从路口的设计、存在的难点问题、志愿者点位布局、个人形象、管理技巧等方面进行了现场培训。经过市农业农村局近几年持续的文明劝导,岱宗大街与普照寺路交会处的交通状况得到很大程度改善。
  文明单位作表率,公职人员严格遵守电动车文明安全出行要求
  市农业农村局作为省级文明单位,高度重视公职人员精神文明建设,在单位宣传栏和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摆放文明出行、佩戴头盔的宣传标语,在单位内部印发《关于佩戴安全头盔的倡议书》,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带头遵守电动车文明安全出行的相关规定,自觉佩戴头盔,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积极引导、劝导身边亲人、朋友戴好头盔,为广大人民群众起到示范引领、表率带动作用,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起开始施行,新规对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以及相关管理活动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市农业农村局积极作为,第一时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并将其纳入各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内容,提高党员干部的重视性,同时将“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戴头盔”行动纳入单位安全管理,进一步强化公职人员安全意识,落实监督责任,切实做到新规在单位内部的长效落实。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毛洁 编辑 朱冰 审核 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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