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采取“123”工作法 扎实开展佩戴安全头盔工作

2021-07-07 泰安市农业农村局 机关党委 浏览量:

7月5日市里召开会议后,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安全工作,采取“123”工作法,积极开展落实宣传和督促职工佩戴安全头盔的工作。

“1”即开展一次佩戴头盔安全教育。拟定下发了《关于佩戴安全头盔的通知》,在全局范围开展安全佩戴头盔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增强佩戴头盔的自觉性。

“2”即做到两个到位。一是宣传普及到位,印制发放倡议书100余份,在局门口放置醒目提示和宣传牌,营造浓厚氛围;二是登记信息到位,利用早晚上下班时间,现场登记干部职工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数据信息,掌握第一手基础信息资料。

    

“3”即工作做到三个确保。一是确保发现问题及时有力,会议结束后第二天7:50-8:30上班期间,立即启动劝导督导工作,第一天发现有5人未佩戴头盔。二是确保整改有效、全部佩戴头盔,对未佩戴头盔者登记在案,作为督导检查重点,措施强力有效,在7月7日的检查中,全部都佩戴了头盔。三是确保外来进入单位的一律佩戴头盔,对骑行电动自行车进入农业农村局的外来人员一视同仁、严格要求,设置醒目警示标志,提高安全头盔佩戴率。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路口文明志愿服务,向广大市民发放倡议书,播放警示录音等,引导广大市民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保障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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