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岳区农业农村局:运用四项措施,保障妇女权益

2021-04-21 岱岳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泰安岱岳区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保障妇女权益,将妇女权益保障工作融入全区农业农村工作中。在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采取多项措施保护妇女享受平等的土地权,保证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不挂“空挡”。

一、政策引导,确保平等有法可依

为了保护妇女土地权益,岱岳区农业农村局将省市制定落实妇女平等权益的相关通知转发到了各镇、街,认真执行。同时严格制定了泰岱产改办字[2017]2号关于印发《岱岳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规定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的标准和程序,其中关于几种特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认问题做出了明确回复。例如:对于出嫁女,为保护妇女权益,尚未在嫁入方取得集体经济成员资格(须提供镇、街出具的证明),且户口仍在本村的,应确认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但不得具备两个及以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对于丧偶、离婚妇女,户口仍在本村,应确认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明确了土地确权过程中保护妇女权益的具体措施,体现了男女平等的原则, 切实有力地保护了妇女土地承包权益。

二、立行立改,确保平等落到实处

为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政策和规定,岱岳区农业农村局在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过程中,调整修改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版面。增加了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信息的内容。对前期颁发的证书全部增加了“共有人情况”插页,对后续颁发的证书都使用了新版本,不仅让户主姓名登载在证书上,作为土地承包方共有人的妇女姓名也载明在经营权证书上。与此同时,修改了电脑录入系统,使全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都有了妇女的名字,明确了妇女已有的土地权益,给农村妇女吃了“定心丸”,体现了男女平等的原则。对于出嫁、离婚、丧偶、农嫁非等特殊妇女群体,权证上登载妇女姓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土地利益矛盾纠纷。当家庭发生变故或婚姻解体时,为保护家庭中的弱势妇女的权益提供了关键证据,为解决利益矛盾创造了新途径。

三、广泛发动,确保平等深入人心

受传统家庭观念和婚姻习俗的影响,部分农村妇女没有意识到确权登记名字的重要性,缺乏长远的风险意识。岱岳区农业农村局通过岱岳改革之声、悬挂条幅、发放明白纸、入户走访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改革相关政策,提高对妇女权益的宣传范围、深度和针对性。组织动员妇女群众代表参与基层村务,提高妇女在确权工作中的参与率。让各类妇女充分、有效地表达她们的意志,确实维护自身的权益。

四、严格程序,确保平等真实有效

严把各个环节,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和协调平衡各方利益,因地制宜、一村一策,采取入户调查、会议讨论、结果核实、逐户签字、登记备案和张榜公示“六道程序”,确保成员确认程序的严谨性。加强对村干部集体产权改革的培训,提高她们的男女平等意识。在办理过程中主动关注出嫁、离婚、丧偶、农嫁非等特殊妇女群体的资格认定,提高对她们的关注和服务意识,切实保障她们的合法权益。有效防止了妇女资格认定两头空的现象,进一步明确了已婚妇女现有的土地权益,保护了未婚、未成年女性将来的土地权益。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