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泰安市新型职业农民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通知

2021-12-31 泰安市农业农村局 人事科 浏览量:

泰安市新型职业农民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已对各单位呈报的申报农民高级农艺师、农民正高级农艺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的全部材料进行了评审,经过材料审核、专家评议、评委会投票表决等程序,李宁等20名同志已通过评审。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泰安市新型职业农民高级职称评定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在泰安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和各推荐单位、人选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7日,共5个工作日。各有关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1月7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同时核实公示表上的人员信息是否真实无误。

公示期结束后,请各推荐单位于2022年1月10日前,将征求意见的形式、有无异议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和信息核实情况书面报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8229964

联系地址:泰安市岱宗大街120号403房间

    (邮编:271000)

附件: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pdf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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