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部门特色,打造工作亮点

——泰安市农业农村局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战略, 深入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

2020-12-24 泰安市农业农村局 尚林海 浏览量:

今年以来,泰安市农业农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委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乡村振兴为中心,突出农业农村部门特色,打造农业综合执法亮点,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

一、全面推行依法行政,正确行使部门职能

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推行法治建设“一岗双责”制,建立健全局党组依法依章程履职机制,不断加强法治建设领导,制定《泰安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指导全局依法开展各项工作。今年随着《民法典》出台实施,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集中学习,将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对照权责清单,督促局属各单位全面正确履行部门职能,依法公开规范运行行政权力,在局信息网上公开部门权责清单487项、“双公示”目录清单314项、证明事项清单23项,涉企检查事项清单19项等内容,实现部门职能及政务服务工作公开、公正,增强执法的透明度。

二、持续优化涉农领域法治营商环境,助力脱贫攻坚

制定《泰安市农业农村局营商环境优化行动实施方案》、《泰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内部工作规范》、《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措施,将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纳入公文起草的环节,从源头上杜绝违法和影响公平竞争的文件出台,对已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修改或废止,努力为脱贫项目实施,帮扶涉农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今年以来,先后开展了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野生动物保护领域规范性文件清理、民法典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等,分别对《泰安市泰山赤鳞鱼(螭霖)鱼保护管理办法》等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评估,依法做出废止、修订和保留的评估意见。

三、深化农业综合执法改革,严格落实“三项制度”

不断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和行政执法监督,制定《泰安市农业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泰安市农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泰安市重大农业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为农业综合执法支队配备了照相机、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等设备,每人配备了1台执法记录仪和1只录音笔,推进落实农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完善部门内部层级监督,加强对重点岗位的制约和监督,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制定《泰安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强制法制审核制度,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推行农业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制定《泰安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促进公开公平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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