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做好2019年公费农科生定向培养
签约工作的通知
各定向就业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泰安定向就业公费农科生及监护人:
在基层农技推广人才调研和定向培养需求申报的基础上,省批复安排我市公费农科生计划22人。目前,符合条件的高中阶段毕业生考试、志愿填报、高校录取等程序和环节均已顺利完成。根据省委组织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19年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公费农科生)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鲁农科技字〔2019〕8号)部署要求,现就做好我市定向就业公费农科生签约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9年8月9日上午8:30分签到,9:00正式开始;泰安市农业农村局(泰安市泰山区奈河东路1号)一楼会议室。
二、参加人员
市、定向就业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分管局长、科教站(科)长及工作人员,公费农科生及其监护人。
三、身份确认
进入签约现场,公费农科生须携带并出示身份证、培养院校录取通知书,监护人须携带并出示身份证。相关工作人员现场查验确认。请学生本人提前复印身份证及录取通知书(一式两份),届时交有关工作人员归档留存。
四、签约规则
1、选择范围。根据定向培养县级需求计划,报考园艺、植保专业的公费农科生可选择新泰市、宁阳县、东平县;报考农学、动物科学、水产养殖和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的只能选择新泰市、东平县。
2、定向办法。采取分专业、按成绩高低依序选择定向就业县(市、区)的办法。会前,会务组将泰安定向就业公费农科生信息在明显处张贴或在会议室通过多媒体显示,确保签约程序规范、过程公开透明。
3、选择原则。定向就业县(市、区)由公费农科生及监护人按要求自主选择,并当场分别在定向就业县(市、区)有关部门签字盖章的《山东省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九份)上签字捺印。
五、其他事宜
1、严格时间要求。公费农科生及其监护人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签约。签约时公费农科生及其监护人不在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先选择权,按成绩顺序递补签约。签约集中安排在8月9日上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公费农科生资格。
2、遵守相关纪律。与会人员到达指定现场,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严格履行签到、身份确认、严格座次、依序签约等必要程序。进入会场一律关闭手机或调至震动状态,严禁大声喧哗、抽烟,自觉维护良好的会议秩序。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永奎 13905386370 0538-8337642
泰安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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