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泰安市纪委公开曝光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9-04-04 泰安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浏览量:

为加强警示教育,发挥震慑作用,日前,泰安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高区经济开发区执法中队党支部书记、中队长宋其利私车公养问题。2018年5月至6月,宋其利利用负责管理单位公车加油卡的职务之便,多次为其私家车加油,累计1068.22元。宋其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退赔。

新泰市新汶剧院党支部书记、经理张淑营违规公务接待、发放补助问题。2015年1月至4月,该剧院在公务接待中违规列支烟酒招待费用500元;张淑营违规为本人及他人发放工作补助9980元。张淑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退赔。

东平县大羊镇前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展恩忠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4年4月至5月,该村在修建硬化村内道路工程中,展恩忠两次宴请监理人员,并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支出招待费1328元。展恩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针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易发多发,主动担当作为,做到严抓严管、守土尽责。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带头抵制歪风邪气,带头弘扬优良作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首责,坚守重要时间节点不放松,锲而不舍狠抓监督执纪问责,对不收敛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通报一起,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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