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泰安市纪委公开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9-01-28 泰安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春节将至,为持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泰安市纪委日前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岱岳区道朗镇教育党总支书记、教育办公室主任王鸿雁等7人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4年9月至2018年2月,道朗镇教办经班子成员商议,违规借中秋、春节之机用账外资金给教办全体工作人员发放过节补助费共计85800元。镇教育党总支书记、教办主任王鸿雁,教办党总支委员、报账员康殿柱等2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王鸿雁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康殿柱受到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教办工会主席曹文民、副主任玄甲峰、曲焕贵、宋洪伟、勤俭办原主任邱风水等5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违法所得依纪依法予以处理。
  肥城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副主任赵东等人私车公养问题。2018年4月,赵东利用负责管理单位加油卡的职务之便,为本人私家车加油236.82元。对加油卡监管不到位,该单位司机王庆涛、李伟借为单位公车加油之机,分别使用单位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赵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庆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伟被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予以辞退。相关费用已退回。
  宁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八仙桥食药所所长彭国栋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购物卡问题。2017年9月创城工作期间,彭国栋在执法检查时违规收受个体经营商户赠送的2张面值各500元的购物卡。彭国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通报指出,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易发多发。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守重要时间节点不放松,一锤接着一锤敲,久久为功、化风成俗,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对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持续警示震慑,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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