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知识“学起来” 法治精神“种下去”

2018-12-25 泰安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今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12月2至8日是首个宪法宣传周,同时12月份又是《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规定的法治宣传教育月。为进一步深化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局工作人员宪法法治意识,推进政府部门法治建设。市农业局以“全市‘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教育月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以宪法学习为核心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局范围内营造学法用法、遵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市农业局党委高度重视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教育月主题宣传活动,安排法规科组织好相关活动。专门下发了通知,逐项安排落实。局党委带头示范,12月10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了以学习宪法为内容的主题活动,深入学习了关于2018年宪法修正案的解读。局机关党委专门下发了通知,将12月主题党日活动的主题确定为:“维护宪法权威,弘扬法治精神,争做依法行政先锋。”组织各支部围绕宪法开展主题党课和支部全体党员着正装佩戴党徽开展向宪法宣誓活动。把全市国家工作人员普法考试作为推动全局工作人员深入开展法治教育、提高法治素养的重要手段,领导带头报名注册、带头开展学习、带头参加考试。形成了工作人员全部参加学习,相互比赛学习成绩的热潮。
  为推动法治文化深入群众,营造社会浓厚法治氛围,市农业局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12月4日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在泰山广场举行的“12.4”国家宪法日活动。为参加活动,我们精心制作了既突出宣传宪法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又体现农业监管领域特色法律宣传的展板和学习手册,并在现场解答了群众的咨询。在主要办公区的公共宣传栏张贴宣传画、横挂条幅等。利用部门门户网站、工作微信群、推广关注“中国普法”、“山东普法”微信公众号等手段,形成学法用法生动局面。
  在宣传教育活动中,我局注重体现部门特色,把法治宣传与乡村振兴、扫黑除恶、农业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重大战略和部门重点工作有机结合。通过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和“谁主管、谁监管”责任制,督导工作人员在执法监管工作中,自觉主动开展部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职业农民培育集中培训、相关业务培训等工作中,相应安排相关法律法规学习。
  通过开展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明确了依宪治国、依法执政的重要理念,培育了深入人心的法治信仰。通过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进一步弘扬了宪法精神、维护了宪法权威,营造了法治氛围。真正做到宪法知识学起来、法治精神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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